不滿物業費高,濟源愚公名居業主呼籲要“自治”

不滿物業費高,濟源愚公名居業主呼籲要“自治”

一段時間以來,因質疑小區物業服務差、收費高,濟源市愚公名居部分業主與物業就降低物業費進行多方交涉,上演“口水戰“,由於協商未果,雙方矛盾升級。有業主甚至提出趕走物業,呼籲實行物業自治。

【不滿】業主稱:“百分之八十業主簽字,要求換物業”

愚公名居小區為高層建築,小區位於濟源市中心商業地帶,地理位置優越。

為此,提出四項訴求:“一、降低物業費標準;二、澄清業主共用公攤面積;三、解決電動車停放及充電問題;四、南北通道安裝大門,並製作愚公名居標牌。”

業主代表稱,降低物業收費標準,是雙方矛盾的焦點。

不滿物業費高,濟源愚公名居業主呼籲要“自治”

據瞭解,該小區目前執行的物業收費標準是按照1級物業的收費標準,即:1.25元/月/平方米。部分業主們認為,自己並未享受到該標準相應的物業服務,之前是“霸王條款”。

在隨後的交涉過中,業主們提出將物業費下調為1元/月/平方米後,即全年免收兩個月物業費,“啥都不說了”,物業仍可以繼續服務。

業主們的條件,物業無法接受。

有部分業主稱,“百分之八十業主簽字,要求換物業,實行物業自治”。

一位業主表示,“如果自治,一旦出了事故,責任由誰來承擔?所以換物業公司沒意見,但物業自治行不通”。另一位業主代表也表達了同樣的擔心。

“在沒有招來新物業的情況下,如果誰敢讓物業走,願意站出來承擔一切後果,簽字畫押,我們就不需要調停,直接罷免物業,這就是我的目標”。一位業主代表直言不諱。

不滿物業費高,濟源愚公名居業主呼籲要“自治”

【委屈】當事物業稱:5年虧損90餘萬元,“走不得,留不得”

他解釋說,“走以後,虧損的錢要不回來,留下來,業主們一直鬧”。他同時稱,有95%的業主支持物業工作,都能按時交物業費。如果突然停止服務,會給大多數業主帶來不便。

指著一張財務報表,該負責人訴苦稱,從入駐至今近6年來,公司累計虧損約90餘萬元。但採訪中,針對該數字,部分業主表示質疑,在他們看來,“賠了這麼些年,為啥還幹?”對於物業公司提供自稱虧損的財務報表,部分業主認為,“瞎扯亂造收支表”。”

愚公名居物業公司翟姓負責人稱,“這些年的虧損一直靠開發商補貼經營”。他說,目前,還有十幾萬元沒有補貼到位。

關於部分業主聯名要“罷免”自己,該負責人表示:1、目前愚公名居按照法律程序,還不具備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條件。2、現在談判的業主組織,本身不具備承擔民事和刑事的主體。所以暫時還無權罷免物業。

對於這次“談判”風波,他自稱委屈,“公司員工每月工資不到2000元,每天還要承受個別業主的謾罵,辛苦勞動也得不到理解。

【進展】業主代表提出五項訴求 物業逐項回覆

業主們提出五項訴求:一、降物業費;二、物業澄清業主共用共攤面積;三、解決電動車停放及充電;四、南北通道安裝大門,並製作愚公名居小區標牌。

小區物業費的收取,國家有沒有統一的標準呢?該翟姓負責人稱,2014年左右,濟源市發改委曾試著擬定物業費,結果按照正常標準擬定,費用太高,怕業主們接受不了。但太低,物業企業將面臨倒閉。目前,全市物業費的收取標準,政府沒有統一指導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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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業主要求物業澄清業主共用公攤面積的訴求,該負責人稱,這個問題不屬於物業工作範疇,應由房管部門解釋。

關於業主們提出儘快解決小區電動車停放及充電的要求,該負責人稱,由於愚公名居特殊的地理位置,周邊無法建設停車棚。後來開發商在商業部分的四樓,為業主們建設了配套房,方便業主們停車充電,但建成3年來,業主們不願意掏錢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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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對於反映的小區南北通道安裝大門的訴求,該負責人稱,該通道原設計中沒有大門,如果新增,須經城建和消防部門審批,但目前沒有得到相關回復。對於業主們提出安裝小區標牌的建議,該負責人承諾,可以協商開發商或物業公司來製作完成。

6月14日,該物業負責人最終做出如下承諾:1、電梯使用費和公共能源費暫時緩交;2、業主一次性預交1年物業費的業主,贈送1.5個月物業服務費;3、儘快協調安裝愚公名居標牌;4、儘快向相關部門遞交安裝南北大門申請;5、努力幫助業主協調暖氣和房產證的辦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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