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回家批改作业算加班吗?

风吹草地135

算加班又能怎样,教师加班从来就没有加班费!

如果一定要回答,老师在学校工作没有做完,回到家批改作业,这本身就是加班,当然算加班。

但是,即使算加班,但要得到相关部门承认,很难!

除非出现特别的情形,比如教师因为在家批改作业而瘁死——我永远不希望发生这样的情况,哪怕不算加班,也不愿再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这时候,算不算加班,就真成了问题。

其实已有先例:

海口市琼山中学老师冯芳弟2011年11月15日晚回家后,通宵批改试卷瘁死,其妻俞俊杰申请认定为工伤死亡,海口市人社局作出不认定为工伤决定(223号工伤决定),俞俊杰申请复议,海南省人社厅维持原决定。俞俊杰又向法院提起诉讼,海口市秀英区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俞俊杰提起上诉,海口市中级法院判决撤销223号工伤决定,责令海口市人社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海口市人社局不服并申请再审,海口中院驳回其再审申请。海口市人社局继续申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2月14日驳回其申请。
2015年1月17日,海口市人社局重新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简称223-1号工伤决定),俞俊杰又申请复议,海南省人社厅决定维持223-1号工伤决定。俞俊杰不服,于2016年5月向海口中院提起行政诉讼。海口中院判决撤销223-1号工伤决定,责令海口市人社局重新作出工伤认定。海口市人社局不服,提起上诉。
2017年,海南高院审理后,判决维持原判。对此,海口市人社局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裁定驳回海口市人社局的再审申请。

是的,最后,最高法裁定认定为工伤了,可是,六年多的马拉松,反反复复的申请、驳回,如果没有俞俊杰这样的超级耐心和坚强意志,恐怕冯芳弟只能是白死了,根本就算不了工伤死亡。其中的艰辛屈辱,又岂是外人能想象得出来的!

通过这个活生生的事例,你还不知道教师回家批改作业算不算加班吗?同仁们,如果工作在学校没做完,还是在学校做吧,回家不管你做了多少,做了多久,都很难得到肯定,何苦呢?


教师妹子一枝花

严格来说,算。为什么呢?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加班的含义。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是国家规定的工作日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是双休日延长工作时间;再或者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延长工作时间。

按照道理来说,教师是属于事业单位,如果一天之中没课的话,可以按照事业单位的上下班时间来安排工作,即朝九晚五。

你白天并没有偷懒,而是一直在工作,但时间却过了5点,但是又并没有把该做的工作全部做完,拿回家做。那么,相当于变相的延长了你的工作时间……

另外,回家了就说明是应该休息了,下班了,主要任务是休息,把作业拿回家改就耽误了自己的休息时间,也算是一种加班……

对于老师来说,作业的布置其实是要讲究方法的。我们追求的不应该是量的多少,而是要讲究质量,最好是分层进行布置,对于不同人会起到不同的效果!

分层布置后,总体来说,需要批改的作业量就会相应的减少一些。如果所任教的班级比较多,那么在你的教学过程之中,应该注重课堂效率,当堂作业当堂完成。


历史与教育

我觉得不算,因为那是你的本职工作,是你在学校没有完成好而带回家的工作,不是工作以外的工作。 如果算是,那每个老师在学校都不批改作业而都会带家里以此换去加班费,那不乱套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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