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拆迁,“合法”的情况,是什么?

阻止拆迁,“合法”的情况,是什么?

一、被拆迁人,没有被妥善安置的:在拆迁条例明确指出,拆迁之前,对被拆方必须要得到妥善安置。否则,有权反对拆迁。

二、拆迁方,未提前通知的:国家明确规定,在拆迁之前,必须提前通知被拆方,并规划出拆迁范围、补偿方式。同时,拆迁方,还要向社会做出相应宣传和解释。

三、没有出示用地文件的:拆迁的权限,为法律赋所予。所以,在依法拆除房屋前,须出示政府部门审批的征地文件。如果,拆迁方无法出示法定的征地证明,则被拆迁方有权反对拆迁。

四、强制拆迁的:拆迁方要进行强制拆迁,必须提前到公证处、办理有关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否则,则被拆迁方有权反对。同时,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

五、没有确定拆迁补偿的:在被拆方同意拆迁后,拆迁方与被拆方之间的补偿协议中,需确定补偿标准。且必须是通过双方同意的,才可以。若为拆迁方单方面确定的,被拆方是有权终止拆迁的。

(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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