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7月1日起,我市将提高低保标准!

提高全市低保标准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今年7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现低保城乡统筹,三区一县低保标准将分别提高至570元/月和530元/月。

好消息!7月1日起,我市将提高低保标准!

新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

根据新的标准,市辖三区城市低保标准拟由537元/月提高到570元/月,增幅6.15%;农村低保标准拟由335元/月提高到570元/月,增幅为70%。濉溪县城市低保标准由500元/月提高至530元/月,增幅6%;农村低保标准由335元/月提高至530元/月,增幅58.2%。

此外,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同步提高,分散供养补助由350元/月提高到570元/月;集中供养补助由月均不低于500元提高到月人均700元。

2018年,中央、省已下达市辖三区社会救助资金5817.5万元,下达濉溪县5430.3万元;2018年市财政安排的2600万元城乡低保资金也已下达三区。低保标准提高后,各县区政府及时调整提高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适度扩大保障覆盖面,真正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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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净化社会、构建和谐、创建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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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荠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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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警方:有料,有趣,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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