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虧損1351億,智能手機毛利率約10% 小米集團仍處“燒錢階段”

國內CDR第一單有望花落小米集團。6月11日,證監會網站公佈了小米集團公開發行存託憑證招股書(申報稿)。公司表示,堅持以中國境內證券交易所為主上市地,發行數量最終以證監會核准的CDR發行規模為準,本次募集資金30%用於研發核心自主產品,30%用於擴大並加強IoT及生活消費產品及移動互聯網服務(包括人工智能)等主要行業的生態鏈,40%用於全球擴張。

小米集團表示,為避免持有公司CDR的中國投資者間接承擔部分優先股贖回義務,損害其投資權益,公司在籌備中國境內發行CDR的同時,同步籌備於中國香港上市。在確定滿足“合格上市”的前提下,公司將實現境內CDR同步發行;在此情況下,公司上市後優先股即可轉化為普通股,從而消除優先股贖回風險,消除對境內CDR投資者影響。

小米集團CDR招股書(申報稿)顯示,2015、2016、2017年以及2018年一季度,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668.11億元、684.34億元、1146.25億元、344.12億元;淨利潤分別為-76.27億元、4.92億元、-438.89億元和-70.27億元。截至2018年3月31日,累計虧損1351.63億元。

從資產負債表來看,截至2018年3月31日,小米集團總資產920.94億元,總負債2200.85億元,歸屬於母公司的所有者權益為-1279.92億元。不過小米集團註冊地為開曼群島,根據開曼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可以從股份溢價中宣派股息,不論公司是否盈利。

小米集團的實際控制人是雷軍,他共計控制公司57.9%的投票權。除此之外,雷軍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

小米集團的主營業務有三大塊,一是智能手機,二是IoT和生活消費產品,三是互聯網服務收入。其中智能手機的銷售收入佔公司營業收入的比重較高,報告期內來自智能手機的銷售收入分別為537.15億元、487.64億元、805.64億元和232.39億元,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0.50%、71.33%、70.43%和67.80%。報告期內,公司IoT和生活消費產品收入分別為86.91億元、124.15億元、234.48億元、76.97億元。互聯網服務收入報告期內分別為32.39億元、65.38億元、98.96億元、32.31億元元。

從毛利率來看,報告期內,小米集團智能手機毛利率變動幅度較大,分別為3.25%、5.72%、11.59%、8.49%,遠遠低於蘋果、三星電子40%左右的毛利率;而IoT和生活消費產品毛利率呈增長態勢,報告期內分別為1.94%、10.14%、9.86%、14.77%;互聯網服務毛利率基本保持穩定,報告期分別為64.81%、65.54%、64.10%、65.58%。

截至招股書(申報稿)簽署日,小米集團已累計投資了超過210家生態鏈企業,其中超過90家公司專注於發展和生產智能硬件產品。公司與生態鏈企業共同設計和研發生態鏈智能硬件產品,並由生態鏈企業組織產品的生產,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生態鏈企業生產完成後,將上述生態鏈產品出售給公司,公司通過自有渠道及第三方分銷渠道實現對外銷售,公司與生態鏈企業按照約定的比例對銷售收益進行分成。

小米集團表示,公司對生態鏈企業的投資均為參股投資,不尋求控股權。在權利義務方面,公司與生態鏈企業共同設計和研發生態鏈產品,公司獨家或與生態鏈企業共同享有生態鏈硬件產品的設計專利及技術專利;生態鏈企業需嚴格遵循公司要求的生態鏈產品質量標準。生產完成後,生態鏈企業只能將協議約定的小米定製產品銷售給公司,不能私自對外銷售,在不存在產品質量問題的情況下,公司需按照約定買斷上述產品。產品最終銷售完成後,公司需按照約定的比例向生態鏈企業就所實現的利潤進行分成。

至於小米金融,小米集團表示,公司從2015年開始涉足互聯網金融業務,報告期內,公司從事的互聯網金融業務涵蓋供應鏈融資業務、互聯網小額貸款業務、支付業務、理財產品分銷業務、互聯網保險服務等。

截至招股書(申報稿)簽署日,公司的金融相關業務均已重組至小米金融,小米金融為小米集團的全資控股子公司。但基於未來業務發展規劃,集團擬採用股權激勵的方式將小米金融作為獨立運營主體逐步剝離。擬採用的股權激勵計劃將向雷軍、小米金融管理層及核心員工授予小米金融期權,該激勵計劃已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並獲得全體股東的同意。

由於小米金融重組,截至招股書(申報稿)簽署日,小米集團向小米金融集團分別提供約8.3億美元及2.99億元人民幣的小米金融重組貸款。通過運作小米金融期權計劃,公司預計小米金融未來將不再為小米集團的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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