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核實該場地系長沙XSD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租用師某的民房從事廢品收集經營活動,經營場地面積約800平方米。
執法人員迅速聯繫具有轉移和儲存危險廢物資質的湖南萬容固體廢物處理有限公司進行處置,消除環境影響和安全隱患;並聯合長沙縣行政執法六分局聯繫檢測機構對該公司周邊的土壤和水質進行檢測。
據查證,該公司在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從事廢品收集經營等方式,非法收集廢油漆桶、廢機油桶、鐵皮、小鐵罐、易拉罐等,其中廢油漆桶未壓縮的有5620kg;廢油漆桶和廢機油桶壓縮的有6120kg;廢機油空桶88只,淨重1610kg,共計13.35噸,並出售部分非法獲利3千元。該行為已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禁止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該局決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並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000元和並處三倍違法所得罰款9000元的行政處罰。
同時,該公司所有現場堆放的固體廢物均未採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治汙染環境的措施,場地上撒落有油漆、廢機油等危險廢物,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罰款人民幣兩萬元的行政處罰。
長沙縣行政執法局負責人提醒,危險廢物妥善、安全、合法處置直接關係到公眾安全和生態環境;《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明確規定,危險廢物處置實行經營許可證制度。
閱讀更多 星沙時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