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最关心的5个问题,会计还出错,可以考虑改行了!

1、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

根据国家总局公告2017年规定,试点纳税人所开具的专用发票应缴纳的税款,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将当期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2、长租无产权车位20年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这个无产权车位出租的行为是不涉及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永久使用权的,因此是按照不动产租赁缴纳增值税,并不按照销售不动产。

3、提供广告服务的纳税人,如何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是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4、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地发生迁移后,其迁移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能否继续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但因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在迁达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将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传递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与纳税人报送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对其迁移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

5、企业给员工缴纳了五险一金,员工发生的医药费允许全额据实报销,计入公司的职工福利费列支,有没有税收风险?

未实行医疗统筹的企业(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为职工报销的医疗费用可以作为福利费列支,按照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比例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企业已经为职工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企业再为员工报销医疗费则不属于职工福利,而属于报销员工个人消费支出,属于与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公司给员工报销的医药费,即使已经计入了“福利费”,但是不得税前扣除,年终汇算清缴的时候全额进行调增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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