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台州人可跨省療休養了

日前,市總工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財政局等多個部門聯合下發《關於調整和完善台州市職工療休養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此前省裡出臺的“浙江省職工療休養可跨省”的新政進行細化和落地。這意味著,台州職工以後可以跨省療休養啦!

好消息!台州人可跨省療休養了

據瞭解,早在今年4月,浙江省就印發《關於調整和完善職工療休養政策的通知》,指出浙江省職工療休養可跨省,將滬蘇晥閩贛等納入療休養地。

“本次有關職工療休養政策的調整和完善,旨在促進職工療休養活動規範開展,提升職工療休養的獲得感。”台州市總工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根據《浙江關於調整和完善職工療休養政策的通知》,結合台州實際進行了細化和落地。

那麼,台州職工可以到哪些地方療休養?

好消息!台州人可跨省療休養了

根據《通知》,以後台州職工療休養目的地將不侷限於浙江省內,可以到滬蘇皖閩贛5個周邊省(市)開展療休養。

同時,我市對口支援(幫扶、合作)省(市、自治區)(重慶市涪陵區;四川省阿壩州、樂山市、廣元市、南充市;吉林省通化市;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青海省海西州),也將納入療休養目的地。

不過,想要自行開展療休養的職工,就只能在浙江省內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每一次跨省療休養只能在一個省域內進行,按照一地多點的原則開展。

另外,跨省療休養是有條件的。

《通知》要求,各單位每年度組織跨省療休養人數不超過本單位職工總數的1/3,跨省療休養參加對象一般三年內不重複安排。

療休養如何開展?據瞭解,我市實行一年一次、兩年一次、三年一次的療休養方式。其中,自行療休養僅適用一年一次。

針對赴滬蘇皖閩贛5個周邊省(市)和省內開展職工療休養的方式,《通知》指出應由各基層單位工會統一組織實施,可以由本單位工會組織,也可委託旅行社組織。

而赴對口支援(幫扶、合作)6個省(市、自治區)開展職工療休養活動組織方式,則根據“優先選擇相應對口區域”要求,市總工會將進行政府採購,市本級各基層單位根據政府採購目錄進行相應的療休養安排,縣(市、區)可參考執行。

在療休養時間和經費方面,《通知》規定療休養時間原則上不超過5天(含在途時間),費用不高於2000元/人·年,超出部分自負,而二年、三年一次的個人療休養經費可以累加,各單位年度療休養經費總額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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