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台州人可跨省疗休养了

日前,市总工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等多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和完善台州市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此前省里出台的“浙江省职工疗休养可跨省”的新政进行细化和落地。这意味着,台州职工以后可以跨省疗休养啦!

好消息!台州人可跨省疗休养了

据了解,早在今年4月,浙江省就印发《关于调整和完善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指出浙江省职工疗休养可跨省,将沪苏晥闽赣等纳入疗休养地。

“本次有关职工疗休养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旨在促进职工疗休养活动规范开展,提升职工疗休养的获得感。”台州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根据《浙江关于调整和完善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结合台州实际进行了细化和落地。

那么,台州职工可以到哪些地方疗休养?

好消息!台州人可跨省疗休养了

根据《通知》,以后台州职工疗休养目的地将不局限于浙江省内,可以到沪苏皖闽赣5个周边省(市)开展疗休养。

同时,我市对口支援(帮扶、合作)省(市、自治区)(重庆市涪陵区;四川省阿坝州、乐山市、广元市、南充市;吉林省通化市;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青海省海西州),也将纳入疗休养目的地。

不过,想要自行开展疗休养的职工,就只能在浙江省内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每一次跨省疗休养只能在一个省域内进行,按照一地多点的原则开展。

另外,跨省疗休养是有条件的。

《通知》要求,各单位每年度组织跨省疗休养人数不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的1/3,跨省疗休养参加对象一般三年内不重复安排。

疗休养如何开展?据了解,我市实行一年一次、两年一次、三年一次的疗休养方式。其中,自行疗休养仅适用一年一次。

针对赴沪苏皖闽赣5个周边省(市)和省内开展职工疗休养的方式,《通知》指出应由各基层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实施,可以由本单位工会组织,也可委托旅行社组织。

而赴对口支援(帮扶、合作)6个省(市、自治区)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组织方式,则根据“优先选择相应对口区域”要求,市总工会将进行政府采购,市本级各基层单位根据政府采购目录进行相应的疗休养安排,县(市、区)可参考执行。

在疗休养时间和经费方面,《通知》规定疗休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天(含在途时间),费用不高于2000元/人·年,超出部分自负,而二年、三年一次的个人疗休养经费可以累加,各单位年度疗休养经费总额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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