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收费站向司机索要超时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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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收取“超时费”,估计很多司机都没有经历过,也没听说过。但在某些省内确实存在,私家车不多,货车多一些,那么,超时费是怎么来的?



高速公路超时费的由来:

超时费是指车辆在高速公路网内超过24小时,路段内超过12小时,均要缴纳超时费。举个例子说明:比如从A地出发到B地,里程为360公里,按最低60公里/小时计算,你也应该6个小时完成这段距离,但你用了12个小时,那就超时6小时,超时就要收费。收费的目的是,惩罚一部分驾驶员,特别是大货车驾驶员偷逃过路费。偷逃的方法是,两辆货车在途中暗地里换卡或更换假牌照等,这是公路部门采取的逃费治理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能起到作用的。


收取超时费有何法律依据?

我国是法制社会,出台的任何惩罚性条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才能做到有法可依,以法服众。但小编查阅了《交通法》、《公路收费管理条例》,除了公路经营者“不得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之外加收或者代收任何其他费用"之外,並没有收取“超时费”一说,而是部分省份制定的地方性规定,所以,在部分省区、部分路段才出现了收取超时费的现象,並不是全国范围内。但是,国家己实行了采取跨省界换过路卡的办法,这种超时现象少了许多。但是,这样虽能解决长远途逃费行为,但在一条路段,中、短途运输上很难避免逃费行为,这是部分省区没有取消收取超时费的原因之一。


收取超时费司机容易中招

收取超时费,虽然可以惩罚那些恶意逃费的司机,但对一无所知的过路守法司机,无故被收取超时费实属冤枉。收费站说了,只要超时,司机能拿出在中途(服务区)吃饭、住宿的凭证,就不属于逃费行为,正常抬杆通过。那么,不懂索取消费凭证的司机就要有口难辩,白交冤枉钱。这就是不合理之处。小编认为,收费站收取超时费,不应该让车主举证超时原因,而应该由收费站设置一些高科技的设施,由收费站来甄别车辆有否逃费行为,这样就合理了。总的来说,这项规定主要还是针对不守规矩的大车司机,小车司机一般管的比较松,只要和收费站工作人员沟通一下,一般都可以放行的,不必过于担心。


收取超时费到底合不合理?

小编认为,虽然收取超时费,肯定是在国家允许的范围之内,对恶意逃费者来说,当然合理,但对无意超时者来说,显然不合理。那么,你就要采取措施想办法让他合理。在部分省区仍然收取超时费的情况下,不管大车、小车,只要你估计这一路段有可能超时,只要索取停车休息地(服务区)、城市、乡村停留时的住宿、吃饭凭证,就能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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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17468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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