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 :原告郭某訴被告李松偉、周秋香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豫0183民初7411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判令被告李松偉、周秋香償還被告借款10萬元,本院已向被執行人李松偉、周秋香送達了執行通知書,但至今仍未履行。
執行案號:(2017)豫0183執1246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失信被執行人:李松偉
性別:男
年齡:49
住址:新密市超化鎮周崗村周崗217號
身份證號:410126********1439
執行法院:新密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新密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103082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法官聯繫電話:1883818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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