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关于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部分政策调整说明

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通〔2018〕4号)要求,结合怀化实际,我市于5月4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怀教发〔2018〕5号),较去年相比有如下变化:

1、2018年将普高与中职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包括志愿填报、录取。

2、考试时间,由于今年6月18日为端午节,故今年学考时间由以往的6月16日-19日改为20-23日。

3、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中由原来的地理、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五科等级科目增加“信息技术”一科,达到“六科等级”,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要求由原来的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三科至少2A,音乐、美术二科中至少1个B,其余科目为C等以上(含C等)改为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三科至少2A,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三科中至少1个B等,其余科目为C等以上(含C等);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要求由原来的至少3个B等以上(含B等),其余科目为C等以上(含C等)改为至少3个B等以上(含B等);一般普通高中录取要求依然为5个C等以上(含C等)。2019届在籍毕业生的地理、生物将以分数形式纳入学生总分。

4、优惠加分: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8〕4号)文件要求: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或优惠项目,故取消2017年加分项目中的省、市县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加分;取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奖加分;取消教育行政部门和科协共同组织的科技创新大赛获奖加分。保留我市农村中小学在职在岗教职工直系子女、驻怀部队官兵、人民警察烈士的直系子女加10分,因公负伤的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直系子女加10分,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结扎户子女(以当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准)加5分(只计最高一项,不累加)。

5、怀化三中、怀铁一中、湖天中学面向鹤城区以外的县市区招生不得超过当地多年初中毕生总数5‰政策改为怀化三中、怀铁一中、湖天中学面向鹤城区以外的县市区招生人数各为100人,且必须在提前批次志愿中填报了相对应学校(不低于3所学校在怀化主城区的录取分数线,即使实际到校人数未达计划数,也不得补录)。

6、怀化主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湖天中学)均衡生招生比例由去年的10%上调至20%,今年4所高中共计招收均衡生990人。

7、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高增加补录志愿栏目,即未被正录、均衡志愿学校录取,所填补录志愿学校尚有计划,且达到补录志愿学校所降分数线的考生,按分数高低进行补录。

鹤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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