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春運期間部分時段
廣東省內高速公路禁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
(運送自來水生產用的液氯運輸車輛,
為機場、加油站配送成品油料的運輸車輛不受禁行限制)
禁行的具體時間段:
2月10日零時至2月14日24時、
2月20日零時至2月23日24時。
春運期間,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禁行,是為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預防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採取的舉措。為確保今年春運期間我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運輸條例》和《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廣東省實際,省公安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安全監管局決定,春運期間省內高速公路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並公佈了有關事項通告。
根據公告,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等危險特性,在道路運輸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環境汙染或者財產損毀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材料或者物品。危險貨物以列入《危險貨物品名錶》(GB 12268)的為準。
廣東省內高速公路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的具體時間為2018年2月10日零時——2月14日24時、2月20日零時——2月23日24時。(運送自來水生產用的液氯運輸車輛,為機場、加油站配送成品油料的運輸車輛不受禁行限制)。違反禁行規定的,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所以,
駕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司機們
一定要注意哦!
請互相奔走相告,遵守禁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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