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數量位居全國第一

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數量位居全國第一

據省工商局,2018年,全省共有32565戶企業被公示為2017年度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以下簡稱“守重”企業)。其中,有6040戶企業連續10年以上被公示為“守重”企業,有113戶企業連續30年以上被公示為“守重”企業。至此,我省“守重”企業公示數量位居全國第一。

“守重”企業公示活動是以企業自願申報為基礎,以企業合同履約信用信息公示為核心,以守信聯合激勵、強化社會監督為手段的行政指導活動。

2009年,省工商局在全國率先制定出臺了《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規則》(以下簡稱《規則》)。2016年,為進一步規範“守重”活動,適應改革需要,重新修訂了《規則》,並經省政府法制辦備案,於當年7月1日正式實施,成為創新“守重”活動工作機制的一項重要舉措。

新《規則》突出了“守重”活動的自願性原則,弱化了行政審查和強制的色彩;強化了行政激勵和行政服務職能作用,強化社會組織參與度;依託“守重”公示平臺,落實對企業合同行為監管職能;完善公示申報程序,提高公示活動效率,為“守重”公示活動提供了新的制度設計。

2010年,省工商局還建立了全國首個專門針對企業合同信用信息徵集、公示、監管的“守重”企業公示平臺。

平臺引入社會監督機制,由社會各界共同對公示企業所公示的數據進行監督和評價,對存在失信行為的企業及時撤銷其公示資格。2018年,省工商局對公示平臺進行升級改造,建立了全省“守重”企業公示指標體系,實現全省統一申報、統一評分、統一公示。

截至目前,公示平臺訪問量達506萬人次,共徵集企業合同信用信息約205萬條,並先後撤銷了140個公示企業的公示資格,實現了與“信用中國網”“信用廣東網”及廣交會等大型商品展銷會平臺網站鏈接。

通過公示平臺,初步建立了政府監管、企業合作伙伴和競爭對手監督、消費者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四位一體”的企業合同信用監督監管體系,有力地推動了我省信用服務市場的發展。

來源 |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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