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煙臺一女子索要“青春損失費”,結果把自己送進了警局

於紅和劉海本是一對戀人,後來劉海提出分手,於紅提出索要戀愛期間的損失費1.9萬元,無果。3月1日晚,於紅、劉海相聚在幸福朋友小陳家中,飯後,於紅又提出“分手費”的事,不歡而散,於紅被劉海的車帶倒在地。於紅心中氣不過,竟拿起電話報警,稱某晚劉海在幸福中路一按摩店內持刀搶劫她人民幣38600元。結果,於紅因謊報案情被行政拘留5天,罰款人民幣200元,劉海因故意傷害被行政拘留10天,罰款200元。

有意思嗎,最後感情沒了,兩個人還都一起進監獄了,也是醉了!

分手后烟台一女子索要“青春损失费”,结果把自己送进了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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