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旗县区教育局、相关学校:
根据2018年高中招生有关文件规定“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加10分”的规定,现对拟享受少数民族加分的考生予以公示。
(点击下载查看大图)
1. 拟享受政策加分考生公示名单
2.公示时间
5月21日--5月25日
3.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访和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期间设立受理电话:
5155206(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5174838(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4.相关旗县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必须同时在本局、本校醒目位置公示拟享受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
2018年5月21日
来源 | 包头市教育局基教科
审核 | 刘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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