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前身是 1956 年创建的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学校,同年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四航空学校;1963 年由空军、民航局联合决定,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高级航空学校;1980 年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专科学校,列入全国大专院校序列;1987 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该校已成为全球最大,在世界民航有较大影响力的全日制高校, 中国民航 90% 以上的机长都毕业于此,学校被誉为中国民航飞行员的“摇篮”、中国民航管理干部的“黄埔”。官网http://www.caf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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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设有11个学院(部)、30个本专科专业,有7个硕士培养点、18个培养方向和7个国际合作项目(美国、英国、法国等)。学校现有教职员工 3300 人,各类教师 1300 余人,其中,具有特级飞行员、功勋飞行员、教授、研究员、教授高级工程师等高级职称的教师 400 余人。学校拥有 5 个机场,配有奖状、夏延、新舟 600、西门诺尔、TB、赛斯纳 -172 等 14 种共 262 架初、中、高级教练机和包括波音 737-300、800、空客 320 等在内的全飞行模拟机、固定模拟机和练习器 45 台;有各型航空发动机 400 余台。近 5 年,学校先后承担了包括 863 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 33 项,获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127 项。目前,学校与美国、法国、德国、英国、俄罗斯等 21 个国家和地区的民航机构、航空院校,与国际民航组织、国际民航运输协会、美国联邦航空局(FAA)、欧洲联合航空局(JAA)等民航机构,与波音公司、空客和空客母公司——欧洲航空防务和航天集团(EADS)、斯奈克玛、GE、国际航空发动机公司等知名航空制造企业建立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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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专业飞行技术、交通运输、交通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等。

接下来介绍一下本校的录取相关信息:

1.本校承认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并按政策性加分进行投档;但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分数为准。

2.专业录取时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不超过 3 分),各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相同,具体分值设置以能使学校所录考生总体专业志愿满足率达到最大时的级差设置为准,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单科成绩;江苏省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分数清”的录取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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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殊要求:

(1)交通工程专业(机场管理与工程)、交通管理专业(机场运行管理)、物流工程专业(航空物流)、应用气象学专业(机场气象预报、航空公司气象分析)、导航工程专业(通讯导航监视、导航应用与规划)要求无色盲色弱。

(2)报考交通运输专业(空中交通管制、飞行签派、航行情报)只招男生;要求肝功正常,双眼裸视力不低于 0.7,无色盲色弱,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

(3)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 ( 飞机发动机维修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航空电子设备维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航空电气设备维修)、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均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无精神疾病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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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工程专业 ( 航空油料储运安全 ) 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无嗅觉障碍。

(5)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

(6)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110 分,须加试口语。

(7)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客舱管理方向、空防安全管理方向)要求女生身高164—173厘米,男生身高175—185厘米,无色盲色弱。

(8)生活不能自理、斜视、色盲色弱、嗅觉障碍、口吃、双耳听力均在 3 米以内的考生均不可录取。

(9)飞行技术专业(运输机驾驶、通用机驾驶):提前批本科,文理兼收,基本学制四年(根据训练安排,实行弹性学制)。报考该专业须提前经过民航专业机构的体检、背景调查、心理品质测试合格。合格考生再依据高考文化成绩 ( 不含政策性加分 ) 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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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奖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单项奖助学金(主要有人民日报奖学金、光明日报奖学金、民航报杯奖学金、民航工会奖学金等)。

4.学校转专业政策

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停飞,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转入相应地面专业学习。其他地面专业学生,学校根据民航企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的变化,组织转专业考试,符合专业条件且考试合格的考生转入其申报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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