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被盗,物业要赔偿吗?

郑祎晗

一般情况下是不用赔偿的,但如果物业工作存在重大瑕疵,则可能需要赔偿。

至于物业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其主要职责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也就是说,物业的责任重点在公共区域的管理和维护,对于发生在非公共区域(业主家中)的盗窃案件,一般不是物业的责任范围。

那么,什么情况下物业需要承担责任呢?答案是在物业工作存在重大瑕疵的情况下,比如:

1、安保人员数量、资质与相关规定或物业合同约定严重不符;

2、必要的技防设施未安装或无法正常运行;

3、安保人员与小偷内外勾结;

4、封闭式小区管理流于形式,外人可随意进出;

5、小区围墙等破损未及时修补;

等等。

以上情形,都属于物业工作存在重大瑕疵的情况,则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物业工作是否存在重大瑕疵,除了看当地是否有出台物业服务的标准外,更重要的是看物业服务合同上是否有详细约定。例如,安保人员数量,假设合同约定是不少于30人,实际则有30名安保人员分成三班倒。虽然业主肯定觉得每班10人不够,但严格来说物业是遵守了合同的。所以,在小区成立业委会之后,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跟物业把服务标准订细、订死,才能减少争议,争取更好地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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