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市中区将从25号起启用超载超限车辆动态监测,来看看在哪里

为进一步加大超载超限车辆治理力度,依法收集、固定超载超限车辆违法行为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之规定,自2018年5月25日启用超载超限车辆动态监测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动态监测设备位于国道G206线枣庄市与临沂市交界处西侧,临沂至枣庄方向单向检测。

2.根据动态监测系统监控记录,凡有超载超限违法行为的运输车辆,将依法予以处罚。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5月16日

注意!市中区将从25号起启用超载超限车辆动态监测,来看看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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