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车主,您有一封信,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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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机动车车主的一封公开信

各机动车车主:

汽车已成为现代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工具,汽车在为人类造福的同时,也带来了大气污染、噪声等环境问题。汽车排放的尾气中含有上百种化合物,其中对人和生物有害的物质主要是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铅化合物以及碳烟等。汽车尾气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尤其是在人口密集、交通拥挤的地方,汽车尾气污染更为严重。汽车使用久了,性能和技术状况会逐渐变差,尾气污染物排放会增加,国家通过对汽车进行定期检测的方法,严格限制汽车的尾气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机动车尾气未按规定检测或检测超标的,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在用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

广大市民朋友们,同在蓝天下,责任共担当。真诚希望您继续理解和支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争做绿色出行的模范,为建设美丽家园、文明浦城做出我们新的贡献!

浦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宣)

2018年6月5日

往期回顾

机动车车主,您有一封信,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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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作: 中 共 浦 城 县 委 宣 传 部

策 划:王树瑜

值班主任:吴勇君

编 辑:练军强 刘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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