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這個地方要“交通管制”!

通告:这个地方要“交通管制”!

通告:这个地方要“交通管制”!

犍為縣公安局 犍為縣交通運輸局

關於犍為縣鐵爐鄉至新民鎮道路改建

工程實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犍為縣鐵爐鄉至新民鎮道路改建工程將於2018年5月30日開工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範》的相關規定,為確保工程施工安全和施工質量,對改建工程涉及路段實施交通管制,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時間:

從2018年5月30日起至2019年5月29日止。

二、路基施工期間:進行分段、分時交通管制。

具體時間從2018年5月30日起至2018年11月10日止,每天20:00-8:00放行、10:00-10:30放行、12:00-13:00放行、16:00-16:30放行、18:00-18:30放行,其餘時間均實行交通管制。

三、水穩基層和混凝土路面施工期間,進行24小時全封閉施工,禁止一切車輛通行。

四、要求

(一)交通管制期間,各類小型車輛、貨車、摩托車儘量選擇其它道路繞道通行。

(二)路基施工期間,實行各施工作業段臨時交通管制。各類小型車輛、貨車、摩托車,請自覺按照交通管制人員和施工現場人員的指揮進行有序通行。所有通行車輛禁止超車,超速行駛(限速5公里/小時)和亂停亂放,如有違反,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三)水穩基層和混凝土路面施工期間,實行全封閉施工,禁止一切車輛通行。各類小型車輛、貨車、摩托車等一切機動車輛一律從其它道路繞道通行。

(四)管制期內各類車輛及行人必須服從交通管制人員的指揮。

五、因工程建設施工給沿線單位和群眾的生產生活帶來的不便,敬請大家理解、支持。

特此通告

犍為縣公安局

犍為縣交通運輸局

2018年5月24日

通告:这个地方要“交通管制”!
通告:这个地方要“交通管制”!

又訊:

致廣大電動三(四)輪車主及駕駛人的一封信

電動三(四)輪車主及駕駛人:

您好!近期,我大隊在工作中發現,我縣電動三輪車、四輪車違法改裝、載客的現象有所反彈,嚴重影響我縣的道路交通安全。為保證您的出行安全和合法權益,現將相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載人電動三、四輪車輛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標準,安全性能存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2)和《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等相關法律和規定,此類車輛屬於不允許上路的機動車。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規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鑑於此類載人電動三、四輪車輛未列入國家工信部公佈的國家機動車公告目錄,不符合上牌標準。因此,此類車輛不具備上道路行駛的合法資格。

三、請廣大市民不要再購買此類載人電動三、四輪車輛,已擁有此類載人電動三、四輪車輛的消費者不得再駕駛此類車輛上道路行駛。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四、為維護廣大群眾的生命安全,營造暢通和諧的道路交通客運環境,請廣大電動三(四)輪車主及駕駛人按照《犍為縣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區電動三(四)輪車專項整治的通告》要求,不再非法上路行駛。如不聽勸阻,仍從事非法活動的,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

在此提醒廣大市民,要自覺摒棄此類不合規、不合法、不安全的車輛,做到不駕駛、不乘坐、不購買此類載人電動三、四輪車輛,主動配合相關部門的依法查處工作。同時,請廣大市民積極做好親戚、同學、朋友的工作,讓我們共同抵制交通違法和消除安全隱患,共創犍為文明交通,衷心感謝您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犍為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18年5月

通告:这个地方要“交通管制”!通告:这个地方要“交通管制”!

為了您的出行安全,

請主動配合我們的整治工作,

擯棄安全隱患較大的出行方式,

選擇正規公交出行!

通告:这个地方要“交通管制”!通告:这个地方要“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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