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4.3亿元政府安置房工程招标惹争议

近日,因安徽阜阳一桩4.3亿元的政府安置房工程项目招标,安徽宝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翔公司”)将阜阳市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该案正在审理中。

不料,5月4日,项目业主阜阳市益民安置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益民公司”)却直接向安徽天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筑建设”)发放了中标通知书。

上述安置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近三年内因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情况。

起诉

2017年12月,阜阳市职教园四里安置小区二期二标段(以下简称“四里安置小区”)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该工程招标人为益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当年12月21日,该工程开标后,公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天筑建设;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基建设”);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宝翔公司。3家公司对该工程投标报价均在4.3亿元左右。

在公示质疑期内,宝翔公司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阜阳市公共资源局”)投诉称,第一中标候选人天筑建筑以及第二中标候选人国基建设拟中标的项目经理均有在建工程,并且第二中标候选人在乌鲁木齐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2018年2月9日,阜阳市公共资源局作出《关于对阜阳市职教园四里安置小区二期二标段工程施工项目投诉的监督处理建议》。监督处理建议称:宝翔公司投诉事项成立,建议招标人依法依规加快推进该招投标进程。

不过,被投诉人天筑建筑对此不服,依法向阜阳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3月26日,阜阳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了阜阳市公共资源局作出《关于对阜阳市职教园四里安置小区二期二标段工程施工项目投诉的监督处理建议》。

4月10日,宝翔公司对阜阳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不服,为此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日已经受理,该案正在审理中。

不过,5月4日,益民公司直接向天筑建设发放了中标通知书。

宝翔公司对此认为,益民公司在中标人尚未明确的情形下,却直接向天筑建筑发放中标通知书的行为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严重违反了《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争议

四里安置小区项目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近三年内因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情况。有上述情形参与投标的,无论是否中标均视为弄虚做假,骗取中标行为。

据业内人士介绍,《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不良行为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以及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实,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的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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