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完手机约家属赎回 ?贪心被抓获刑!

男子偷得他人手机后,遇失主家属打电话过来,便谎称是自己收购的手机,并与对方约定见面商谈赎回事宜。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熊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据了解,2018年1月22日凌晨,熊某在街头闲逛,发现一会所收银处的工作人员经常离开收银台。于是熊某便守在会所门口,乘无人之际盗得王某放在收银台的黑色手提包,包内有OPPO手机、充电宝等财物。熊某将盗得的手机变卖并将手机卡装进自己的手机内使用。而王某调取会所内的监控发现偷自己包的是一名年轻男子,并拍照留证。

当日下午,熊某接到失主王某表哥吴某的电话,熊某谎称自己从他人处收购到被盗手机,并约定在人民公园门口面谈退还的费用。碰面后,吴某发现约自己见面的就是盗窃表妹王某手提包的男子,并且熊某迟迟拿不出表妹的手机,于是吴某当场抓获熊某并报警。民警赶至现场后,当场从熊某身上查获盗得的数据线、充电宝、身份证、耳钉、现金人民币80元等财物,并依法发还给王某。经鉴定,被盗OPPO手机价值人民币2177元。归案后,熊某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近日,熊某的家属代熊某积极赔偿王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500元,王某对熊某表示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熊某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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