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篇:03.27公务员考试历年真题大解析

1.正确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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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文化常识。

A项:土司遗址,是指13世纪至20世纪初,中国元、明、清朝中央政权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推行“土司制度”,中央委任当地首领担任“土司”,世袭统治当地人民。留存至今的土司城寨及官署建筑遗存曾是“土司”的行政和生活中心。在2015年,德国波恩召开的第三十九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中国申报的“中国土司遗产”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中国土司遗产包括湖南永顺土司城遗址、贵州播州海龙屯遗址、湖北唐崖土司城遗址。故土司遗址属于多省联合申遗。

B项:丝绸之路,简称丝路,是指西汉(前202年—8年)时,由张骞出使西域开辟的以长安(今西安)为起点,经甘肃、新疆,到中亚、西亚,并连接地中海各国的陆上通道。因为这条路上主要贩运的是中国的丝绸,故得此名。丝绸之路是跨国系列文化遗产,属文化线路类型。它经过的路线长度大约8700公里,包括各类共33处遗迹。其中,中国境内有22处考古遗址、古建筑等遗迹,包括河南省4处、陕西省7处、甘肃省5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处。故丝绸之路属于多省联合申遗。

C项:丹霞,这个术语指的是一种有着特殊地貌特征以及与众不同的红颜色的地貌景观(即“丹霞地貌”),像“玫瑰色的云彩”或者“深红色的霞光”。 在地质和地貌学层面上,丹霞可以定义如下:“丹霞是一种形成于西太平洋活性大陆边缘断陷盆地极厚沉积物上的地貌景观。它主要由红色砂岩和砾岩组成,反映了一个干热气候条件下的氧化陆相湖盆沉积环境。“中国丹霞”于2010年8月1日在巴西利亚举行的第34届世界遗产大会上,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批准,被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中国丹霞是由湖南崀山、广东丹霞山、福建泰宁、江西龙虎山等景区共同签订捆绑申报合作协议。故中国丹霞属于多省联合申遗。

D项:大足石刻位于重庆市大足区境内,是唐末、宋初时期宗教摩崖石刻,以佛教题材为主,儒、道教造像并陈,是著名的艺术瑰宝、历史宝库和佛教圣地,有“东方艺术明珠”之称。故大足石刻不属于多省联合申遗。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2.正确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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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②正确,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朋友把表送给林某后,所有权归林某,他有权处分,送给他弟弟合法。

③错误,《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④正确,《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排除③后正确答案为B。

解析篇:03.27公务员考试历年真题大解析

3.正确答案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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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项正确:“云想衣裳花想容”是李白所作《清平调》第一首的首句,是诗人设想云朵想与杨贵妃的衣裳媲美,花儿想与杨贵妃的容貌比妍,用这种近似拟人的高超手法赞美杨贵妃衣着的绚丽轻盈,容颜的娇嫩可人。

B项错误:“王允巧施连环记”讲的是貂蝉的故事,“羞花”对应的是杨贵妃。

C项错误:“闭月”对应的是貂蝉,貂蝉生活在三国时期;崇尚“以肥为美”的时代是唐朝。

D项错误:“沉鱼”讲的是西施浣纱时的故事,“落雁”讲的是昭君出塞的故事。

故正确答案为A。

4.正确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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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共振的基本原理:是将人体置于特殊的磁场中,用无线电射频脉冲激发人体内氢原子核,引起氢原子核共振,并吸收能量。在停止射频脉冲后,氢原子核按特定频率发出射电信号,并将吸收的能量释放出来,被体外的接受器收录,经电子计算机处理获得图像,这就叫做核磁共振成像。

它对疾病的诊断具有很大的潜在优越性。它可以直接作出横断面、矢状面、冠状面和各种斜面的体层图像,不会产生CT检测中的伪影;不需注射造影剂;无电离辐射。MR对检测脑内血肿、脑外血肿、脑肿瘤、颅内动脉瘤、动静脉血管畸形、脑缺血、椎管内肿瘤、脊髓空洞症和脊髓积水等颅脑常见疾病非常有效,同时对腰椎椎间盘后突、原发性肝癌等疾病的诊断也很有效。

核磁共振虽然广泛应用于疾病的检测,但它存在许多可能的伤害。MRI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强静磁场的危害。强静磁场是在有铁磁性物质存在的情况下,不论是埋植在患者体内还是在磁场范围内,都可能是危险因素。尤其是在高强度的静磁场中工作的的员工,高强磁场有可能引起周围电子仪器和设备失效,影响带有心脏起博器和胰岛素泵( 或其他金属植入物) 的人员健康。

(2)随时间变化的梯度场也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因为其在受试者体内诱导产生电场而兴奋神经或肌肉。外周神经兴奋是梯度场安全的上限指标。在足够强度下,可以产生外周神经兴奋(如刺痛或叩击感),甚至引起心脏兴奋或心室振颤。

(3)射频场(RF)的致热效应:RF致热效应被认为是组织温度升高的唯一方式,因为它能穿透表层组织,直接加热组织内部。以眼睛为例,血管相对缺乏,因此散热慢且效率低,在RF辐射作用下有可能对视组织造成热损伤。

(4)噪声:MRI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噪声,可能使某些患者的听力受到损伤。患者可有烦躁、语言交流障碍、焦虑、短时失聪和潜在的永久性听力损害。

据此可知ABC正确。

磁共振仪在工作时,会在人体周围产生一个超强磁场,接着向人体发射电磁波。但是电磁波对人的辐射危害极小,甚至都比不上你出去晒太阳时紫外线对你的伤害,真正有害的是CT等,故D错误。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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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正确答案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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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项正确:海上丝绸之路的雏形在秦汉时期便已存在,目前中外海路交流的最早史载来自《汉书·地理志》,繁荣于唐宋时期,唐玄宗时设立市舶司专管海上对外贸易,宋时指南针用于海船,中国商船的远航能力大为加强。明清由于海禁政策,海上丝路衰落。

D项正确:海上丝绸之路是古代中国与世界其他地区进行经济文化交流交往的海上通道。海上丝路从中国东南沿海,经过中南半岛和南海诸国,穿过印度洋,进入红海,抵达东非和欧洲,成为中国与外国贸易往来和文化交流的海上大通道,并推动了沿线各国的共同发展。

A项表述不严谨,海上丝绸之路最开始确实是路上丝绸之路补充,大量丝织品通过陆路西运,后来陆上通道阻塞、战乱、经济中心南移等原因,慢慢的演变为与路上丝绸之路同等重要的贸易往来通道。

B项关于马可波罗是否来过各国历史学家争议较大且各有充足的依据,从本题选项设置来该题认为是来过中国,按照大多数人的观点,马可波罗回国路线是沿着海上丝绸之路返回的。相比之下A更合适。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

6.确答案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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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文学常识。

C项:该句诗出自《蝶恋花·春景》,是北宋文学家苏轼创作的一首词。这是一首描写春景的清新婉丽之作,表现了词人对春光流逝的叹息,以及自己的情感不为人知的烦恼。上阕写春光易逝带来的伤感,没有拘泥于状景写物而融入自身深沉的慨叹。下阕写得遇佳人却无缘一晤,自己多情却遭到无情对待的悲哀。故本句诗未传达出幸福感。

A项:该句诗出自杜甫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此诗作于唐代宗广德元年(763年)春。当年正月史朝义自缢,他的部将李怀仙斩其首来献,安史之乱结束。杜甫听到这消息,不禁惊喜欲狂,手舞足蹈,冲口唱出这首七律。全诗八句。开头写初闻喜讯的惊喜;后半部分写诗人手舞足蹈做返乡的准备,凸显了急于返回故乡的欢快之情。全诗情感奔放,处处渗透着“喜”字,痛快淋漓地抒发了作者无限喜悦兴奋的心情。因此被称为杜甫“生平第一快诗”。诗的后六句都是对偶,但却明白自然像说话一般,有水到渠成之妙。故本句诗传达出了幸福感。

B项:该句诗出自《早发白帝城》,是唐代诗人李白在乾元二年(759年)流放途中遇赦返回时所创作的一首七绝,是李白诗作中流传最广的名篇之一。此诗意在描摹自白帝至江陵一段长江,水急流速,舟行若飞的情况。首句写白帝城之高;二句写江陵路遥,舟行迅速;三句以山影猿声烘托行舟飞进;四句写行舟轻如无物,点明水势如泻。全诗把诗人遇赦后愉快的心情和江山的壮丽多姿、顺水行舟的流畅轻快融为一体,运用夸张和奇想,写得流丽飘逸,惊世骇俗,又不假雕琢,随心所欲,自然天成。故本句诗传达出了幸福感。

D项:该句诗出自《登科后》,是唐代诗人孟郊于贞元十二年(796年)进士及第时所作的一首七绝。此诗前两句将作者过去失意落拓的处境和现今考取功名的得意情境进行今昔对比,突现今朝跃入新天地时的思绪沸腾;后两句说他在春风里洋洋得意地跨马疾驰,一天就看完了长安的似锦繁花,表现出极度欢快的心情。故本句诗传达出了幸福感。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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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正确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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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爆炸,指可燃性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瞬间剧烈燃烧,释放巨大压力和热量。具有爆炸性的主要是可燃性粉尘有:金属(如镁粉、铝粉);煤炭;粮食(如小麦、淀粉);饲料(如血粉、鱼粉);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林产品(如纸粉、木粉);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

A项错误:肥皂粉主要由油脂混合海藻灰或桦木灰等制成,易燃,易爆。

B项正确:水泥粉主要成分是硅酸盐,不具有可燃性,不易爆。

C项错误:面粉是粮食类易爆粉尘。

D项错误:奶粉是粮食类易爆粉尘。

故正确答案为B。

8.正确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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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题干当中王某是定作人,李某是承揽人,张某和李某是雇佣关系,张某被压成重伤,李某应该承担责任。李某没有施工资质,属于王某选任有过失,王某也应承担责任。

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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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正确答案是B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婚姻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由此可见养母和子女的关系适用《婚姻法》中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据此可知养子女对养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养母生病之后养子女有帮助的义务,故①表述错误。

《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据此可知,子女必要的生活费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协议不成的法院判决,但是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就上述费用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要求,因此其父亲要求子女找母亲讨要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故④表述错误。

因此①④表述错误。

《婚姻法》26条第2款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故被收养之后对生父母没有扶助义务,因此②符合法律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结合上述高中及以下学历和18周岁,③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②③表述正确。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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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正确答案是A

解析

闪光灯、照明灯,和电视机显示器都是光源,都会发光。电视机屏幕相当于透镜,当闪光灯和照明灯的光线照射到电视机屏幕上时,会发生光线反射,从而干扰到电视机自身发出的透射光。

故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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