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萃」鄒欣:經濟發展需要什麼樣的創業?

原文標題:什麼樣的創業能夠促進經濟發展?——基於跨國面板數據的實證分析

摘要:創業創新作為中國進入新常態後著力打造的新引擎之一,肩負著促進產業結構轉型、發掘新增長點的重擔,同時也是實現供給側改革的重要方式之一。文章利用2002年至2013年33個國家的跨國面板數據,從經濟增長、產業結構升級和縮小收入差距三個維度,分別分析了兩類創業(創新型創業和一般型創業)對經濟發展的影響。同時,對比了中等收入國家和高收入國家兩組子樣本中不同類型創業對經濟發展的影響。發現:創新型創業可以提高經濟增速、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和降低收入差距,特別地,在中等收入國家表現顯著;一般型創業對經濟發展的影響有限。最後,認為政府應該鼓勵創新型創業,進而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實現供給側改革。

關鍵詞:創新型創業 一般型創業 經濟發展

What Type of Entrepreneurship Can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ics?

Empirical Analysis from Cross-country Panel Data

Zou Xin

(Institute of Digital Finance/ National School of Development, Peking University)

Abstract: As one of the new and important engines to build in the New Normal period of China, entrepreneurship and innovation bear the burden of facilitating transformation of the industrial structure and exploring new areas of growth, as well as the key way to implement supply-side reform. Via using cross-country panel data covering 33 countries in 2002-2013, the paper analyses the influence of innovative entrepreneurship and general entrepreneurship on economic development, which includes three dimensions: growth speed, industrial structure and income gap. Meanwhile, the paper divides the sample into two subsamples: middle income countries and high income countries. The main findings are as follows: firstly, innovative entrepreneurship can increase growth speed, enhance industrial structure updating and improve income gap. Secondly, general entrepreneurship has no effect on economic development. Thirdly, in middle income countries, innovative entrepreneurship has positive effect on growth speed, industrial structure updating and income gap improvement. Finally, the paper proposes advice that the government should encourage innovative entrepreneurship to accelerate industrial structure updating and implement supply-side reform.

Keywords: Innovative Entrepreneurship; General Entrepreneurship; Economic Development

自“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口號提出後,不同地區相繼出臺了一系列鼓勵創業的政策,國內又興起了新一輪的創業潮(譚楚丹,2015)。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的數據顯示,2017年上半年日均新登記的市場主體已經高達4.9萬戶。然而,高創業率未必會促進經濟發展:一方面,高創業發生率很可能伴隨著高創業死亡率,例如,2017年上半年新登記的市場主體有887萬戶,而退出的市場主體(注吊銷)就有478.5萬戶。另一方面,不同經濟發展水平的國家其創業的特徵也存在差異。Banerjee和Duflo(2007)曾提到,低收入國家的大部分窮人都在扮演著企業家的角色,但是,由於他們創業的門檻很低,難以獲得較高的回報率,從而一直在溫飽線徘徊。據統計,2016年美國提升自我的創業佔比是73.6%,而中國是39%,遠低於美國,說明中國的創業大多以一般型創業為主,雖然這種類型的創業可以維持生計,但是,由於其主要提供同質性的產品或者服務,缺乏市場競爭力,對經濟發展的影響不大。所以,不同種類的創業對經濟運行的影響是不一樣的。

既然如此,我們在鼓勵創業的同時,更應該思考的是,經濟發展需要什麼樣的創業,這種類型的創業是如何影響經濟結構的升級進而促進經濟發展的。中國正處於新常態下經濟轉型的關鍵時期,本輪創業潮的意義也更為重要,其不僅肩負著促進產業結構轉型、發掘新增長點的重擔(辜勝阻等,2015),同時也是實現供給側改革的重要方式之一。那麼,本輪創業潮的內涵至少應該包括兩個方面:第一,能夠改善現有的產品或服務,提供更加優質化的消費體驗;第二,能夠發掘用戶潛在的需求,開發新的產品或服務。

現有的研究大多關注技術進步或者創新對經濟增長的影響,缺乏對揭示技術進步或者創新是通過何種方式作用於現實生活的研究(Acs and Armington,2004)。創新本身並不能促進經濟增長,只有當創新商業化,通過創業這一載體,才能影響經濟增長。

本文利用2002年至2013年33個國家的跨國面板數據,將經濟發展分為經濟增長、產業結構升級和縮小收入差距三個維度,分別分析了兩類創業(創新型創業和一般型創業)對經濟發展的影響,同時對比了不同收入水平國家(中等收入國家和高收入國家),創新型創業和一般型創業對經濟發展的影響。

文獻述評:創業是創新的載體,創業對經濟增長的影響存在爭議

學界對創業的研究雖然最早可以追溯到1755年(Cantillon,1755),隨後,Schumpeter(1934)早在1911年也曾指出創新是一個“創造性破壞”的過程,而創業是實現創新的載體,但是,均未引起主流經濟學的重視。現有文獻集中於研究創新對經濟發展的影響,而忽視了創新是如何實現的。學者們常常將創新等同於創業,然而,創新和創業其實是兩個概念。Acs等(2005)認為創業的重要性體現在其能將知識轉化為投資,是創新的載體。Henrekson(2014)認為創新本身對經濟增長沒有太大影響,只有將創新的成果商業化,才能促進經濟增長。此外,產業政策也會企業的創新行為(楊以文等,2018)。

對創業與經濟發展關係的研究真正開始引起注意的是Drucker(1985)提出的創業經濟的概念,當時美國通過中小企業創業成功走出了石油危機。之後,有研究表明德國之所以能走出二戰後的經濟危機,也與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大量的中小企業的誕生有關(Fritsch and Wyrwich,2014)。實踐層面的成功經驗使得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關注創業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係(McCann and Oxley,2012;Fairlie,2013)。

關於創業與經濟發展的關係,大多數研究都落腳於創業與經濟增長的關係上,目前還沒有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創業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是線性的。王琨和閆偉(2016)利用1998-2013年中國的省際面板數據迴歸發現創業能夠顯著地促進經濟增長。Berthold和Grundler(2012)利用1980-2010年的跨國面板數據迴歸,結果表明創業能促進經濟增長。Blanchflower(2000)利用1966-1996年OECD中23個國家的數據進行迴歸,發現自我僱傭會抑制經濟增長。Shane(2009)認為創業對經濟增長的作用非常小,因為創業成功的企業微乎其微,而成千上萬的中小企業創業失敗,這些創業失敗的企業對經濟增長並沒有貢獻。

另一類是創業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是非線性的。Carree和Thurik(2008)認為創業對經濟績效(就業率、GDP增速和勞動生產率)的影響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創業會增加就業,即有正向作用;第二階段,一段時間後,一部分企業會被淘汰,即有負向作用;第三階段,創業在長期來看,會通過創新和增加競爭促進經濟增長,即有供給層面的正向作用。Acs和Szerb(2008)構建了一個由26個變量合成的測度創業水平的指標,研究其與經濟增長之間的關係,發現創業水平與經濟增長之間呈現S型關係。Wennekers等(2005)使用37個國家和地區的2002年的截面數據迴歸,發現創業與經濟增長之間存在U型關係。

本文的主要理論假設

本文的理論框架是基於Aghion和Howit(1992)破壞性創新模型的基礎上構建的,主要做了兩點拓展:第一,將創業納入分析框架,並且區分為創新型創業和一般型創業;第二,分析了不同類型的創業對經濟發展的影響。雖然學界對經濟發展的定義還未達成一致意見,但是,從現有的研究來看,經濟發展不僅包含量上的增長(Lucas,1988),即經濟增長。還包括質上的改進,比如對於經濟體而言,能引導資本向更加具有創新、提升生產率的方式轉型(Schumpeter,1934);對於個人而言,能擴展個人的可行能力從而改善其生活品質(Sen,1999)。所以,本文選取了經濟增速、產業結構以及收入分配三個維度衡量經濟發展。

主要理論假設有:

第一,創新型創業佔比的增加會提高經濟體的平均增長率。

第二,當創新型創業企業佔比增加時,農業佔比會下降,非農產業佔比會增加。不過,由於非農業產業既包括工業也包括服務業,難以確定創新型創業企業佔比的提高是促進了工業還是服務業的發展。

第三,隨著創新型創業企業佔比的提高,收入差距會縮小。

本文的結論與政策建議

文章利用2002-2013年33個國家的跨國面板數據,首先分析了創新型創業和一般型創業對經濟發展(經濟增速、產業結構和收入分配)的影響。然後將樣本分為中等收入國家和高收入國家兩個子樣本分別進行迴歸。

主要結論有:第一,創新型創業可以促進經濟發展。從全樣本的結果來看,創新型創業佔比每增加1%,經濟增速上升0.347%、非農業佔比提高0.0111%、gini係數降低0.0267%。創新型創業佔比的增加可以促進經濟增長、產業結構轉型和降低收入不平等。

第二,一般型創業對經濟增速、產業結構和收入差距沒有明顯影響。由於一般型創業所提供的產品或者服務較為同質化,沒有競爭優勢,對經濟增速、產業結構升級、降低收入差距影響不顯著也在情理之中。

第三,創新型創業對中等收入國家的經濟增速、產業結構升級和改善收入差距都有顯著地積極作用,但是對高收入國家的影響而言只有在經濟增速方面有促進作用,且促進作用不及中等收入國家。有可能是因為高收入國家的經濟結構相對於其他國家而言已經處於較為合理的狀態,比如一些發達經濟體已經是處於知識驅動型階段,其勞動力的價格較高,創業帶來的就業率的提升本身就能促進經濟增長。

根據本文的結論,主要的政策建議有:第一,不能一味的強調高創業率,需要有意識地鼓勵創新型創業企業的成立。創業企業中有許多企業是為了維持生計的創業,這種創業雖然可以解決就業問題,但是對經濟結構的轉型並沒有太大作用,所以,國家在鼓勵創業的同時,需要著重培養創新型創業企業。

第二,從人才培養和軟硬件環境上給予創新型創業企業政策支持。人才培養方面,不僅需要引進相關人才,比如吸引海外優秀人才、鼓勵有經驗的員工創業;還需要建立培養創新人才的機制,擴充具有創新能力的人才儲備。軟硬件環境方面,提供政策、制度、法律等方面的支持,建設相關的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為創業者提供更廣闊的平臺和更多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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