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幼兒園食堂直接從農戶家中購買豬肉被罰13萬,你怎麼看?

微養殖


食品安全關係到每一個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對於生豬屠宰和售銷,現在的畜牧生產和和衛生監管管理部門已對生豬實施定點集中屠宰和檢驗的衛生檢查政策,這也是完全為了讓每一頭生豬通過檢疫,能安全、放心地讓消費者購買,這也是完全有必要!

至於四川一幼兒園放鬆對豬肉的購買,私下裡在農戶家中購買未經檢疫的豬肉,道理不言而喻錯誤嚴重,要知道,對於幼兒園這樣的集體食堂,更要對購買食品的安全負不可推卸的應有的責任,一旦購買未經檢疫合格的生豬肉製品,食物安全就得不到保障,會嚴重危害幼兒園孩子的身心健康。

至於被檢查受到嚴重處罰,被罰十三萬之多,我不知道相關職能郎門罰款的依據,購買豬肉後有沒有加工食用、用剩餘了多少未加工,有沒有檢查不合格造成幼兒園孩子食用的危害,只有罰款有理有據,才會讓幼兒園單位信服,也對社會上輿情有個強有力的說服力。

各位,又是以為什麼看法呢,歡迎留言評述,謝謝!


和風細雨言

食品安全大於天,幼兒園的食品安全更是大中之大,因為每一個寶貝都是父母心中最柔軟的一塊,所以怎麼重視都不為過。

對於這個問題,我的觀點如下:

1、\t農戶私自屠宰生豬違法。《生豬屠宰條例》第二條規定,國家實行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除外。本案例中農戶私自屠宰生豬目的是出售,所以違法。

2、\t農戶生產經營未經檢疫肉類的行為違法。《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八項規定,禁止生產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本案例中豬肉均未申報檢疫、無檢疫票據,所以違法。

3、\t幼兒園食堂違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禁止採購、使用和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

4、\t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行政,處罰沒有不當。

5、\t本案例之所以發生,是因為被人舉報。誰是舉報人?幼兒園食堂相關的人?還是農戶相關的人?舉報的原因是利益被侵犯?還是正義爆棚?不管出發點是什麼,客觀上起到了正面效果。

6、\t有人說農村的豬肉更安全,安全與否拿嘴說沒有用,拿不出國家認可的憑據消費者不會認賬,更不會買單,這也是高價土豬肉賣不動的關鍵原因之一。

7、\t家裡有小朋友的都知道,幼兒園畢業升小學,不管你有多健康,如果沒有防疫本是上不了學的。土豬肉的邏輯也是一樣的,如果證明不了自己安全,它就是不安全的。

8、\t2017年9月26日,國內外三元生豬均價是14.26元/kg,比案例中20元/kg的土豬差不了多少錢。作為一個在畜牧業打滾了20年的老司機,我可以告訴大家,20元/kg的價格根本養不出來土豬肉。

9、\t農家豬並不必然等於土豬,農家豬更不等於優質豬。

總之,對於這個案例,我認為罰的好,幼兒園食堂是特殊的食品經營主體,更應加強風險防控,嚴格執行從正規的渠道購買食品材料的規定,不得購買私自屠宰的生豬,放任未經檢疫的豬肉流向餐桌。

孩子大於天,請愛護他們!


畜牧大集網

幼兒園食堂直接從農戶家中購買生豬並宰殺用於食用被罰款,我覺得這裡面所折射的社會問題是不容忽視的!



第一,對這件事件如果要定個性質的話,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未經報備和檢疫的生豬進行宰殺銷售的,有行政執法權的部門對其予以沒收和處罰這一舉措是完全正確的!

第二,作為幼兒園方,他們認為,直接從農戶手中購買生豬宰殺,從目前價格水平來看,並沒有能節約採購成本,甚至按整頭的量來說,可以與批發價相比的話,價格還會比正規渠道貴了!那麼作為盈利性的幼兒園反而求貴去農戶家購買,其主要考慮應該單方面認為由自己把握生豬來源,質量可控,學生消費得就能更安全!那曉得卻違反了國家檢疫方面的法律法規!



這其實可以反映出了一個更基本的社會事實,那就是人民的法律法規意識是多麼的淡泊!社會中充斥著太多的把違法違規當社會常態的事情,莫說幼兒園這樣的高責任單位,其實他們的責任意思的弦是緊繃的,卻萬萬沒想到這樣一個動作居然違法了!想盡辦法確保幼兒食品安全卻違法受罰,足可見法律法規知識的缺乏!

社會中那些侵犯他人著作權、肖像權、智慧知識產權的事情還少嗎?不是名人幾乎沒人放在心上!這就是社會基本面缺乏法律法規氛圍的深刻體現!



第三,雖然執法部門的這一執法行為適當沒有爭議,但是這個事件其實也從側面暴露出了相關部門仍然存在缺位的嫌疑!一是這樣的事件是在接到舉辦後進行的,作為動監部門,農戶的生豬養殖從小到大,怎能沒有納入視線呢?定期的防疫措施缺位,養殖戶的相關責任義務沒有明確。如果相關工作到位了,養殖農戶明知不經相關部門的檢疫,不到國家定點的屠宰場所宰殺將違法違規而仍舊私自宰殺的話,那農戶同樣要受處罰!

所以,這也可以反映出相關部門的工作方法長時期被動作為,不舉報不作為才是導致社會中一些法律法規普及緩慢,導致民眾遵守法律法規意思淡泊的重要原因!法治社會進程的推進需要全民守法,但前提是要全民懂法,那就更需要掌握法器者在嚴格執法之時同時重視普法!



這樣才能確保像幼兒園這樣的單位或人在主觀無違法意願的情況下不至於過失違法!


原生態農場

簡要回顧下事件經過:



200多公斤豬肉被罰款13萬,豬肉價值5000元左右卻被罰款13萬元,20多倍的罰款,確實肉疼。可食品安全方面出了問題,要的就是讓你肉疼,要不然怎麼長記性?問題中這項罰款還真沒什麼毛病,法律上就不用講了,本來就是依照法規處罰的。

看到這個問題,我的第一反應是這家幼兒園真是膽大,操好心卻辦了壞事。要說這次處罰冤嗎?還真不冤。

幼兒園的食堂作為集中用餐單位,是特殊的食品經營主體,更應加強風險防控,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從正規渠道購買食品材料的規定,不得從農戶家中自購生豬屠宰,放任未經檢疫的豬肉流向餐桌。這是對每一個孩子負責,也是最大化降低風險,保障幼兒園正常運營的基礎要求。(說難聽點,這種事情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只要因此出一點問題,幼兒園園長可要吃不了兜著走)倘若真的因此出了問題,估計萬千網友又要對幼兒園園長口誅筆伐了。畢竟很多人只喜歡看結果。

其實很多網友的質疑也並不是完全沒有道理,畢竟現實中存在個別走過場的檢疫現象,而且我們很多人已經吃習慣了農家豬肉,事實證明沒問題,在心理上也不能接受幼兒園園長操好心卻要面臨鉅額罰款的事實。但是,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家豬自己殺自己吃是沒人管的,要是賣就必須經過檢疫了。這是對別人的負責,更何況這次的受眾群體是孩子們。換位思考下,如果你是家長,你願意讓孩子吃下有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食物嗎?

兩害相權取其輕,在食品安全和個人認知情感上,我還是選擇維護食品安全。從長遠來看,這次重罰不僅僅是給涉事幼兒園一次教訓,也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避免類似現象再度發生。

畢竟是幼兒園啊,萬一出了問題,誰負責?


夜雨如書

做為一名地道的農村人,我們餵給豬吃的大多數是剩菜剩飯,如果食物不多,我們會去野外弄豬草,然後用糠,碎米,雜糧放到鍋裡煮熟餵豬,只有在小豬出生後的一個月喂飼料,如果豬生病了,我們會為它找獸醫,太嚴重的病,農民含著淚會把它埋了,絕不會讓死豬流入市場,我們養的豬基本上會養到過年,大概十個月左右,而這時候的豬肉,不僅肉香,瘦肉也多。

從小到大吃著長大,沒出過問題,當然學校此做法欠考慮,社會是有規則的,每個人都不遵守規則,那麼規則如何能好好運行。

在說了你不是自己吃,你是給你的學生吃,不走正規門店買,去農家買不合常理,這種事情要提前告知學生家長,如果沒有勾通好就買了非正規的地方,那麼罰錢我覺的應該,畢竟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很重要。


光明觀天下

看了很多回答,發現支持的人被噴的最慘。

為啥被噴的慘?

很多人認為檢疫和車檢差不多,車檢還要上一下檢測線,檢疫,就是交了錢蓋個章而已,覺得幼兒園長做的很不錯。

看看網友們怎麼說↓↓

看起來群眾的眼睛都是雪亮的?

但是如果仔細一想又不對..這是按照規章流程正常執法,倘若真的放任不管,萬一幼兒園的小朋友那天出了問題誰來負責?網絡上這些噴子能負責?

不能!他們除了噴就是噴,要是真出了問題噴子還是會噴。

他們會說:“早幹嘛去了,怎麼不作為啊!都沒經過檢驗,怎麼能夠給孩子吃呢?”

你看這就是噴子的本性!

所以不要做無腦噴子,萬事往深度想想,檢疫站真的無能嗎?你能拿出無能證據麼?

看見別人噴就跟著瞎參合,無知!(噴子們來噴吧!)


草根大熊

99隨便語:從一個故事引發我們的思考,筆者堅決支持監管部門的處罰,萬源幼兒園應當被處罰,此風不可漲。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來講個親身經歷的小故事。

數年前全家去浙江顧渚山自助遊,這個自助遊的意思,按人頭向當地村民交錢,然後你住在村民家中,一日三餐村民給你做飯,用的是當地的原生態的食材,你吃完了飯,可以去周圍散步,爬山等等。

那個村子的環境很不錯,比較偏僻,在一處山坳裡,周圍都是原始的荒山。

我們一家三口在村子裡閒逛,看見農戶養的雞啊鴨啊,就在路上到處走,於是跑去問當地農戶,想買一隻這樣的雞,帶回家。

農戶回答,在路上跑的雞,是自己吃的,不賣!

但也有賣的。

按照農戶的指引,我們來到一片小樹林裡,那裡被圈起來好大一片,一群群的雞在樹林裡散養著,有不少遊客正在那裡買雞。

這裡的雞看起來差不多,但價格不同,分為三檔,20,40,60元每斤。

那麼,什麼樣的雞按照什麼價格賣呢?

老闆笑稱,你看上哪隻雞,我告訴你價格,或者你說想要哪種價格的雞,我給你抓一隻,直到你滿意為止。

原來,這個樹林子裡的雞,原本不是農戶自己養的,而是老闆從外面批發市場買來,放在這裡養,根據被放養的時間長短,確定雞的價格,養的時間長就貴,養的時間短便宜一點。

至於哪隻雞養的時間長短,遊客不知道,全憑老闆一張嘴!

聽完老闆笑眯眯的介紹,頓時沒了興趣。

一家人又轉到村子前的一個菜場裡,那裡有很多賣野豬肉的,每個攤子上都堆了很多野豬肉,很是顯眼。

由於有了買雞的經驗,我們只是看了一圈熱鬧,就跑回去問寄宿的那家農戶的大嬸。

大嬸聽了我們詢問,立刻笑了。

按照她的說法,那些所謂的“野豬肉”,根本就不是野豬肉,而是從附近批發市場弄來的普通豬肉,再弄點野豬的豬毛什麼的,擺在那裡吸引客人,就成了“野豬肉”。

原來如此!

後來,我們不經意間,又發現了那個村子裡的另一個“秘密”。

我們在周圍閒逛的時候,看見有其他農家樂的老闆娘,去村前的菜場買菜,老闆娘買的是人家攤子上,已經發蔫的菜,還有一點“野豬肉”。

不對啊!據說這裡農家樂的所謂給客人吃的食材,不應當是自己家裡種的嗎?是“全綠色的”蔬菜和豬肉嗎?

那個所謂野豬肉,就是來歷不明的普通豬肉啊,還有蔬菜也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

其實沒啥好奇怪的!

只要是做生意的人,追求的都是利潤,這個村裡無論賣雞的,賣肉的,還有農家樂的老闆,他們的行為,全都符合商業規律,為了達到賺取利潤的目的,他不會在乎,是否侵犯你的利益。

四川萬源幼兒園向農戶買豬肉事件,幼兒園私自買豬肉不對,監管部門罰款是正確的。

很多讀者持反對意見,為什麼?


讀者心裡已經有了預先判定,認為(1)幼兒園真的以20元一公斤的價格購買,沒有人從中營私;(2)農戶賣出來的豬,真的自己養出來的合格的豬。

假如上述情況屬實,這家幼兒園真是很好的幼兒園!

如此幼兒園,應當大力表彰!

筆者兒子今年高三,這些年來,為了他在學校裡吃午飯的問題,我們也是操碎了心,因為,兒子經常反映,學校裡的飯難吃,貴,而且常常不新鮮,這個問題從小學到高中,一直存在。

不誇張地說,很快要高考,但我兒子拒絕在學校吃飯,每天中午啃麵包!

假如幼兒園,真的20元每公斤買到合格的生豬,那所幼兒園裡的每個孩子,是真有福氣,所有孩子的家長,都應當拍手鼓掌!

第一,誰來保證其中不出問題?

願望是美好的,然而,誰來保證在幼兒園向農戶購買生豬的過程中,不出問題呢?

沒有監管的事情,是最容易出問題的!

對比筆者曾親眼看到的事情,我們可以猜測,賣生豬的農戶,他肯定是要謀取最大利益的,那麼,誰來保證他,不會把病豬,死豬,賣給幼兒園呢?

或許幼兒園買豬肉的經手人,可以看到真相。

但假如賣豬肉的人,採取賄賂的辦法,用金錢收買幼兒園經手人,怎麼辦?

每公斤20元,這個價格不低,中間的差價,足以讓賣豬肉的老闆,動一點歪心思,然後作為商人的本性,他肯定會去嘗試。

第二,此風不可漲,假如這種做法成為慣例,受害的一定是孩子。

我們可以質疑現在的生豬檢疫,但市場上賣的豬肉,畢竟是經過檢疫的,別管這個檢疫是真的檢疫,還是掛羊頭賣狗肉的假的檢疫,總歸比沒有檢疫,要強一點,對不對?

假如萬源幼兒園不受到處罰,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其他地方的幼兒園,小學,中學,會紛紛仿效!

有便宜不佔是傻子啊!

萬源幼兒園可以這麼幹,我們為什麼不可以這樣幹?

於是,一個新的產業鏈形成了,不用猜測,很多病死豬的豬肉,會以這種方式,堂而皇之來到學生們的餐盤裡,然後被當作“優質豬肉”,吃進孩子們的肚子裡!

結束語:我們對某些社會現象有意見,但並不代表,一家幼兒園可以脫離現行市場監管,完全自作主張,搞出一套全憑幼兒園自己做主的規則,那是一種新的權力失控。

食藥監部門對幼兒園的處罰是正確的,這一點不用懷疑。


99隨便

看了這篇報道,其實我挺糾結的!食品安全與人民健康息息相關,預防好病從口入的這道關,很重要。檢疫相當於在入口中食物之前的那道敬業的檢驗手續!豬分專業養殖的和農戶的笨養豬:


專業養殖的:以精飼料為主,促進豬的快速增長,提高出欄率,給養殖戶達到可觀的效益。這樣的豬,多都是圈養的,皮透著錚亮的光,長勢喜人。可美麗的外表下,裝的都是精飼料的催化劑,即使精飼料是國家檢疫認可的,但是消費者的心中,對食用這樣的豬,對身體沒有明顯的不良但始終有很多的“憂心”!

笨豬:農戶自家養著吃肉的,以農飼料為主,精心飼養的。通過自然生長,在外放養的方式,到一定大的時候才去宰它,這樣的肉特別香,即真正的豬肉味。多數農戶在家就殺之,即使把吃不了的肉貴賣,消費者也願意買,我本人就是這樣,因為確信農戶養的放心,即使沒有檢疫的手續

但現在有的商販們,瞭解消費者的這一心態,有的冒充農戶,以自養自食為藉口,騙消費者是笨豬肉,所以笨豬肉,也是有假的!

這家幼兒園食堂,直接從農戶家購買,應是知根知底的笨豬肉,即肉香營養實質名歸的好豬肉,對孩子的健康是有肉眼看到的保障。沒有經檢疫的程序,但該幼兒園應是本著良心出發的,即使沒手續的肉便宜,相信該幼兒園也是以安全健康的前題為出發點的!但食肉健康,不容一點疏忽,看似好好的豬,是否以有內部的隱患?是否在殺之前有絲絲病理的徵兆,農戶也未察覺,或主觀認為沒啥事的可能呢?食用了萬一出現身體的病兆,誰又付責得了呢?不能拿身體的健康大意做賭注!所以真正的檢疫,才能保障食品的絕對安全!在這點上,買未經檢疫的農戶肉被罰款,是合法合理的舉措,罰了l3萬的金額,應是條文規定的範疇。

在沒造成健康不良的情況下,我們會認為罰得太多,但要是出現了嚴重的身體不良後果,金錢數額再多都是蒼白的!


手機用戶71975865442

看了關於這個問題的很多文章!都是在做“字面”文章而已!

所謂的豬肉“檢疫”就是為了“檢疫”從而“檢疫”!根本不存在,次次和每頭豬取樣本,做化驗的流程!這些流程僅僅存在於規定而已!

“飼養場飼養的豬,做的最大的,最直接的,最有效的,就是利益最大化。”

農家豬,其實就是“補貼家用”的。作為農村人的我,小時候家裡就養過豬,養豬用的都是什麼?“玉米”把玉米拉到“磨料坊”粉成粉,還有自己麥子去“磨麵坊”磨面剩下的麩皮,(現在人的生活好了,磨面不像以前磨的那麼狠,磨出來的麵粉發黑,現在磨面都很白,所以麩皮裡面的麵粉成分很大的)然後用刷鍋水或者清水和成粘稠狀倒在“豬槽”裡面給豬吃。如果家裡面養了雞鴨一類,就會多和一些給“豬槽”倒得剩下一些然後倒進“雞槽或者鴨槽”供雞鴨吃滴!

小時候上小學的時候,每天下午放學,3~5小夥伴一人提著一個籃子,拿著一把刀子,去田間地頭,或者自己家的果園,去割、馬齒筧、灰灰菜、人汗、(這些現在城裡人追捧的野菜),回來直接扔到豬圈“餵豬”!“餵雞”的時候用一把廢舊的菜刀或者砍刀,再一塊木板上把這些野菜剁碎了放在“雞槽”裡面讓雞吃!

農村再自己養豬,一般是養2~3茬豬!第一茬豬再每年暑假即將結束,快要開學之前就會出欄克,因為這個時候家裡的孩子需要上學了,也就需要交學費。第二茬豬是在春節之前出欄,過年需要置辦年貨,還要給孩子買過年穿的新衣服,甚至春節過後孩子的學費!還有一茬是在春天種玉米或者秋天種麥子的時候出欄,因為要購買玉米種子和化肥,種麥子的化肥和種子。

農村家庭裡面飼養的豬,無論從肉的口感和肉質的營養,都要比“飼養場飼養的豬好太多了”!因為從春暖花開,有野菜的季節李,家裡的老人和父母去地裡幹活,每天都會有新鮮的野菜給豬吃。給豬吃野菜,不光豬長的好,而且很大程度上減少了吃“玉米料”,這樣就會減少開支,多餘的“玉米”換成錢就可以“補貼”家用!

大家要搞清楚,豬雖然和牛羊一樣同為“六畜”,但是豬不會吃牛羊吃的青草滴!但是牛羊會食用豬吃的所有草類。在農村只要是“豬”吃的野草基本上人都能吃,灰灰菜、馬齒筧、人汗、薺菜、腦瓜瓢、茵陳、掃帚菜,還有白蘿蔔葉子、胡蘿蔔葉子、大白菜的葉子、圓白菜的葉子,誰能告訴我,我上面這些野菜和菜葉子人不能食用了??!

農村家裡養豬的豬圈比飼養場的豬圈要乾淨!因為飼養場都是在野外,那真是臭氣熏天!而農村家庭的豬圈不是在後院,就是大門口,而四川的豬圈大多數和廚房在一個屋子也就是一個房簷下。所以說如果你不把豬圈打掃乾淨,你的家也會到處瀰漫著臭氣熏天的氣味!在我老家都是一排一排的住著,你這樣鄰居都會找你事。雖然四川的農村基本一家一塊地,但是豬圈和廚房在一起不打掃乾淨,那廚房還能進去做飯嗎?!

四川農家的豬圈再廚房裡面是有原因的,因為四川屬於盆地,農村都是在山腳下住著,基本上一家離一家都有距離的,你不把住養在屋裡,晚上早就被偷光了!

我說了這麼多,大家心裡都有一杆秤!


陝西憨厚娃

我在正規屠宰場工作過幾年,該屠宰場工業園有經營雞、鴨、羊、狗、牛、豬和部分飼養的野生動物,所以我知道所謂的檢疫是怎麼回事:①活的豬。②宰殺後肉眼一看過,正常的。就可以蓋章印出售了;而屠宰場豬的來源是,各小養殖戶與農戶,小養殖戶是用各餐館,飯店的剩飯剩菜(潲水)養豬,用1.2~1.3米直的大鍋,沿鍋邊上面用水泥紅磚砌一人來高的圓桶,一熬就是二三十頭豬一歺的豬食,然後上面浮油就舀出來用大鐵皮桶裝著,一桶油可賣四五百元錢。一煮豬潲時,臭氣飄揚達二三里。 以上這是十幾年前的事了,該屠宰場(畜牧水產品批發市場)在七八年前已經被強制取締。原因是:噪聲汙染與環境汙染。 周圍的小養殖戶也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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