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鮮、牛奶、過節費……這家單位的“福利”怎麼這麼好?

2017年10月,舟山市委第三巡察組進駐市農林與漁農村委員會開展巡察,在談話瞭解及查閱相關資料時,巡察組發現了這樣一筆賬:

收入

1

2011年1月收取鄭某某房租2萬元,戴某某場地費3萬元

2

2012年1月收取鄭某某房租2萬元,戴某某場地費3萬元

支出

1

2011年1月支出福利牛奶9420元,水產品18510元

2

2012年1月支出福利牛奶11001.6元,過節費4462元

……

細細查閱後,巡察組工作人員發現,該單位房屋出租收入的錢,不知去向,發放福利支出的錢,也不知來由。

這筆糊塗賬究竟是怎麼回事?

海鮮、牛奶、過節費……這家單位的“福利”怎麼這麼好?

巡察組很快將問題線索移交舟山市紀委。2017年11月,舟山市紀委成立調查組,對上述線索進行深入調查,約談了管理中心主任賀軍祥、副主任顧偉等人。

“請你說說房租收入未入賬的問題。”

“2010年到2018年,管理中心合計收取鄭某某租金13萬元。2010年到2014年,管理中心收取戴某某每年租金3萬元,合計15萬元。這樣總計是28萬元。這錢都沒有進入財政賬戶,用於發放職工福利和送禮了。”

……

面對調查組的詢問,賀軍祥、顧偉等人如實交代了問題。

舟山市農產品營銷管理中心具有農產品進入市場的綜合協調管理、指導農產品營銷主體拓展銷售市場等職能,擁有一些倉庫房產以及租賃的土地資源,同時還有組織企業參加農博會收取的相關攤位費等資金。

這些錢在該營銷管理中心主任賀軍祥那裡,一分也沒有“浪費”。

“這些錢還是我們自己留著吧,反正我們不說,上面也不會知道。給單位職工搞點‘福利’,用於接待客人,用起來也比較方便。”在賀軍祥授意下,2010年至2016年,農產品營銷管理中心將部分房屋出租給企業經營,收取租金28萬元,這本該納入財政賬戶的錢被置於賬外,用於農產品營銷管理中心的各類開支。

有了“盤活”資金的“成功經驗”,賀軍祥又有了一個更大膽的主意。2012年至2016年,農產品營銷管理中心將2名在編不在崗人員(因停薪留職不符合規定,另作處理)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年終考核獎共計55.7萬元置於賬外,其中52.1萬元以優秀人員獎、年終考核獎名義發放給該管理中心的幹部職工。

2012年至2016年期間,農產品營銷管理中心收取相關企業參加杭州農博會和上海農展會的攤位費共計26.5萬元,其中的16.74萬元被置於賬外,主要用於農博會期間禮品採購、產品品鑑等開支。

就這樣,2010年到2017年,舟山市農產品營銷管理中心通過房租收入不入賬、領取在編不在崗人員工資、截留農博會攤位費等方式,設立賬外賬,涉及資金234.7萬元,大部分資金已被用於發放職工福利和公款送禮等。

“自己認識存在偏差,對有些明知有違反財經紀律之嫌的做法,總是錯誤地認為這是作為負責人的擔當……”2018年2月,賀軍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顧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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