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政府出资为贫困户购买医保

A 谈民生

底线民生保障标准不断提高

刘巧慧介绍,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底线民生保障的投入,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五保实行政策性兜底,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政府出资购买医保。

其中,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按100%比例给予救助。临时救助由去年一次性最高救助5000元,提高到今年的一次性最高救助8000元。

2018年城乡低保标准争取从每人每月740元提高到80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争取从不低于每人每月1184元提高到1280元。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620元提高到1750元;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到1620元。

2018年起,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保险服务,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在同一平台、同一时间即时结算。凡是惠州市社保联网医疗机构,均可在出院时实施“一站式”医疗救助,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同时,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全市低保、五保、城镇“三无”、孤儿、在册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等救助对象政策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按100%比例予以救助,对政策外住院费用年度累计超5000元部分,按50%比例予以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5万元。

刘巧慧介绍,惠州市民政局深入开展“百会扶百村”精准扶贫工作。全市已有159家社会组织与148个省、市贫困村全面结对帮扶共建,捐款金额达1879万元。

在此基础上,今年将进一步深化这项工作,结合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引导发动社会组织达到200家与全市150个贫困村(包括2个革命老区村)结对帮扶共建。将推动各贫困村成立村级帮扶解困促进会,切实帮助贫困户救急解难,防止出现因病、因灾返贫户。

B 谈养老服务

每年新(改)建一批社区养老设施

刘巧慧介绍,目前,惠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已经从机构为主逐渐向社区和居家为主转移;从公办为主向民办为主转移。

惠州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一期投入运营以来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向社会开放的床位入住率达到100%;目前,正在推进二期的开办相关工作,预计10月份面向社会全面开放。其他县区300张以上床位的综合性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将于今年陆续投入运营。

在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今年将推进2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7个社区日间照料示范中心建设,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营。计划用3年时间,加大投入,每年新建(改建)一批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高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采取公建民营等形式为社区老人提供服务。

此外,还将组建惠州市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运营中心,建立惠州12349养老服务呼叫中心;争取年底前,对民政保障对象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以及服务过程全流程监管,实现用户活跃度不低于50%。

在落实惠老政策措施方面,惠州正在积极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受益人群从本市户籍70周岁以上老年人扩大到本市户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该项工作已纳入市十件民生实事工作事项;目前实施方案正在完善。

此外,惠州还建立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年底前,全市各县区要落实到位,将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老人,以及特困人员和低保家庭中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纳入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300元,以政府购买服务或邻里照顾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同时,推进医养结合,年底前,全市100%的养老机构要与医疗机构完成签约服务。

C 谈“三社联动”

开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刘巧慧介绍,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是基层治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三者的关系理顺了,基层治理就会更加富有成效。

“三社联动”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社区社会治理创新模式。“三社联动”有利于发挥社会力量在提供社会服务和推进社会治理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拓展民政资源,增强民政能力,改善管理服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到2019年,惠州将建成“三社联动”平台200个;到2020年建成277个,每个城市社区配备至少3名社工,每个农村社区配备至少1名社工,实现服务平台和社工全市全覆盖,从事一线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2000人。

惠州还在积极推进“专业社工、全民义工”试点工作。争取每个平台发动志愿者不少于200人,开展服务时长不少于2000小时。今年1-3月份,惠州全市依托民办社工机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工站成立社会服务志愿服务队伍150支,发展社区社会服务志愿者1.4万多人,服务项目3271个,服务时长31万多个小时。

D 谈创新

组建基层民政专业服务队

刘巧慧介绍,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就必须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加大投入力度,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

结合惠州实际,惠州市民政局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拟创新组建基层民政专业服务队。具体将由各县(区)民政部门按每个乡镇(街道)2-3人标准,优先考虑现有临聘人员,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优培训一批民政专员。

初步估算,该支队伍将由153人组成。组建基层民政专业服务队(民政专员),由市民政部门统一培训上岗,直属县(区)民政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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