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市頭區法院:“大海撈針”不放棄 14年積案終執結

“同志,我要找執行局局長,一定要向領導表揚執行局的這個小夥子任偉偉,14年了,沒想到他還能幫我把欠款追回來!”前兩天,劉老太太來到新疆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人民法院一樓大廳,向執勤法警激動地說道。

事情還得從2002年說起,當年劉某經營著一家電器行,同住一小區的嶽某因未帶足現金採取打欠條的方式,在劉某處購買7200元的電器,想著都是“熟人”,劉某便同意了。誰知嶽某事後翻臉不認賬,二人產生買賣合同糾紛,劉某將嶽某訴至法院。2004年5月17日經頭屯河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判決嶽某向劉某支付電器款及利息8145.92元。

2004年6月15日,因嶽某未按生效法律文書履行義務,劉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14年執行過程中,執行人員一直無法查找到被執行人王某的行蹤下落,除了已履行的3000元欠款外,也查詢不到被執行人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

14年來,承辦該案的法官雖因退休或因調崗換了一批又一批,但未有一位承辦法官把本案卷宗束之高閣,置之不理,都在極力找尋本案被執行人行蹤和財產,在上海、山東、湖南等外地出差辦理其他案件時都不忘順帶將本案被執行人王某的財產查詢一番。

雖然承辦法官根本不知道王某任何行蹤消息,這種類似“大海撈針”式執行,持續了14年,申請執行人對執行幹警表示理解和感激,從立案執行時中年到如今白髮老者,申請執行人劉某已幾乎忘記該案,不再關注。

但是對於頭屯河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的歷任承辦法官來說卻是如鯁在喉,正是憑藉著這股14年來越戰越勇,絕不放棄的幹勁,2018年5月29日,在江蘇出差辦案的執行幹警任偉偉在銀行查詢另案被執行人銀行存款後,又填了一份查詢被執行人王某銀行資金的查詢通知書,功夫不負有心人,竟然查到王某在該行有6000元存款並迅速予以凍結。

執行程序是社會公平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最後一個環節,它關係到生效法律文書能否實現,對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樹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權威具有重要意義。但因為被執行人規避執行、抗拒執行及外界干預等原因,執行難成為人民法院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藩籬。在頭屯河區人民法院每位執行幹警的眼中,案件並無大小之分,5800元,數額確實不大,但群眾利益無小事,他們執行回來的不僅是5800元,更是心間永存的公平正義!(王建武 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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