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张德江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1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听取了张德江委员长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等出席会议。

权威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会议应出席代表2980人,出席2964人,缺席16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晨主持会议。

与会代表经过表决,首先通过了由35名代表组成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王少峰、杨艳为总监票人。

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的规定,表决宪法修正案草案,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经过约40分钟的发票、写票、投票、计票,15时51分,工作人员宣读计票结果:赞成2958票,反对2票,弃权3票。

王晨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通过。会场顿时响起热烈的掌声。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11日发布公告,宪法修正案予以公布施行。

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张德江向大会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他说,过去的五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权威和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取得重大成就,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张德江从7个方面回顾了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一是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二是着力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顺利实施。三是着力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和“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四是着力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五是着力推动人大制度完善发展,夯实国家政权建设和党长期执政基础。六是着力加强人大对外交往,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七是着力推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党的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张德江指出,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大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充分信任和大力支持的结果。

张德江从5个方面总结了五年工作的主要体会。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和最大优势,必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党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必须切实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四是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五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张德江指出,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了2018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工作计划,对今后一年的工作作出初步安排。一是继续加强立法工作。二是继续加强监督工作。三是继续加强代表工作。

张德江说,我们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在全国各族人民大力支持下,新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能够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谱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

大会执行主席刘家义、刘赐贵、张庆伟、胡和平、段春华、贺一诚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人民日报社论

为民族复兴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权威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九鼎重器,百炼乃成。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草案。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从中央政治局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到《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从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这次宪法修改,始终贯穿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精神和原则,是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的生动实践,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体现。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在我们党治国理政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这是我国法治实践的一条基本规律。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分别进行了5次修改。通过修改,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实践证明,及时把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国家宪法规定,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成功经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完善国家主席任期任职制度,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次宪法修改,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我们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翻开宪法序言,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程清晰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在国家根本法上留下辉煌篇章。踏上新征程、奋进新时代,维护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权威地位,更好发挥宪法治国安邦总章程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一定能越走越宽广,我们就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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