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未收到過法院傳票,他為什麼被列入了老賴“黑名單”?

(原題)從未收到過法院傳票,他為什麼被列入了老賴“黑名單”?

“感謝檢察官為我澄清事實,有了法院的裁定書,我順利摘掉失信人員的帽子,可正常到銀行辦理貸款,目前生產經營已走上正軌。”2018年5月21日,張某坤再次來到福建省漳平市檢察院,激動地握住檢察官的手,高興地說道。

2017年5月,張某坤因發展生產需要融資,便到漳平一家銀行諮詢貸款事宜,經查詢徵信情況,卻被告知其於2004年在某銀行貸過一筆款,至今未歸還,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能再到銀行辦理貸款了。

从未收到过法院传票,他为什么被列入了老赖“黑名单”?

張某坤覺得莫名其妙,2004年以來,他長期在深圳、珠海等地打工,平時很少回家,未向銀行貸款,更讓他無法理解的是,從來沒有收過法院的傳票,如何被列入“黑名單”?

張某坤心想一定是某銀行弄錯,於是就前去了解情況,結果讓他很吃驚,銀行的記錄表明:2004年7月,他向銀行辦理一筆3萬元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至今未還。

接著,張某坤又趕到法院瞭解情況,法院的工作人員給了他一份判決書,上面的“張某坤”讓他確信無疑成了被告人。張某坤向法院申請再審,法院以超過期限為由駁回了申請。

張某坤覺得無辜、委屈,明明是法院和銀行弄錯了,為什麼不糾正錯誤。2017年5月,張某坤到漳平市檢察院民行科請求依法監督。民行科檢察官瞭解情況後,及時受理了該案,向法院調閱了訴訟卷宗,依法向涉案人員調查取證。

經調查核實,2004年7月,在張某坤不知情的情況下,程某東盜用張某坤的名字,向銀行申請借款3萬元。借款人“張某坤”的名字系程某東所籤,簽名處的指模也系程某東所按。當時,銀行工作人員在借款人未到現場面籤,未對借款簽名、指模等信息進行調查核實的情況下,匆忙地為實際借款人程某東辦理了貸款。銀行發放3萬元貸款後,程某東一直未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

2007年7月,銀行向法院起訴,要求張某坤歸還本金和利息。法院在審理期間,當地派出所出具了被告人張某坤下落不明的證明,法院公告送達了相關訴訟文書。2007年11月,法院作出判決,要求被告人張某坤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从未收到过法院传票,他为什么被列入了老赖“黑名单”?

經進一步核實得知,程某東與張某坤平時走得近,2002年,程某東因經營煤炭生意向銀行辦理貸款,張某坤幫其擔保,就把自己的身份證複印件交給程某東,程某東便趁機多複印了幾張。由於程某東做生意已在多家銀行貸過款,便產生冒用張某坤的名字進行貸款的念頭。在程某東用張某坤的名字辦理銀行貸款時,張某坤正在外地打工,張某坤對該筆借款事前毫不知情。檢察機關啟動調查後,真相很快水落石出,程某東害怕受到法律處罰,“主動”到銀行償還了本金3萬元和利息20709元。

至此,似乎案結事了,但張某坤被列入失信人員“黑名單”,正常的生產生活仍受到影響,為維護張某坤的合法權益,2017年11月,漳平市檢察院依法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書。法院收到建議書後,迅速啟動再審程序,銀行也以貸款已還清為由向法院申請撤回起訴,法院作出裁定,准許銀行撤回起訴,並撤銷原來的民事判決。

从未收到过法院传票,他为什么被列入了老赖“黑名单”?

漳平市檢察院結合本案,針對銀行在辦理貸款過程中存在未嚴格執行貸款操作流程,未對借款人信息認真審核等問題,依法發出檢察建議,督促銀行積極進行整改。

文: 陳建忠 賴文光(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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