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就明令禁止焚燒秸稈,大面積的秸稈焚燒導致的環境汙染,一直拷問著地方政府的治理思維,但為什麼到現在,秸稈禁燒仍不見效果?
治秸稈禁燒,政策層面探討確實不難,如今的科學技術成熟,經過加工完全可以使秸稈流入市場。可從具體實施上談,困難多於規定,上面出規定出人實施規定,下面的地方政府卻拿不出長期治理的資金,農民不懂禁燒規定,只明白沒有錢加工秸稈,大量秸稈不能放在地裡腐爛。
上下的多重壓力,使得地方政府從中無奈,被迫打出什麼“蹲到地裡點把火,拘留所裡過生活”等等雷人標語。
雷人標語的出現,也進一步說明地方政府是用心在治秸稈禁燒工作,但治理思維的侷限,使得秸稈禁燒到地裡也變了味。
對此,輿論也不能把雷人標語出現的責任全部放在地方政府身上,禁燒秸稈那麼多年,不出效果不僅是表面上的“規定不實”,實際上還有“資金的缺陷、技術的短板、個別地方工作人員的懶政思維”。
因而,利用“雷人標語”亦或“恐嚇標語”,禁止農民燒秸稈,更多的還是突顯了“地方政府的無奈”,這種無奈到了田間地頭,走訪群眾才能體會的,並非像個別媒體人士所杜撰的權力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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