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主动降低日用品进口关税是扩大开放重要举措

5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较大范围下调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会议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服装鞋帽、厨房和体育健身用品等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15.9%降至7.1%;将洗衣机、冰箱等家用电器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20.5%降至8%;将养殖类、捕捞类水产品和矿泉水等加工食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从15.2%降至6.9%;将洗涤用品和护肤、美发等化妆品及部分医药健康类产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8.4%降至2.9%。

朱光耀表示,日用消费品是用来满足人们日常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包括衣、食、住、行、用等方面所需要的产品,和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息息相关。目前,我国日用消费品最惠国进口关税平均税率为14.5%,高于我关税总水平9.8%。2017年我国日用消费品一般贸易进口657亿美元。

2015年以来,为吸引海外消费回流,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已4次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主要考虑人民群众境外消费比较集中、国内一时供给不上的优质产品,包括毛制服装、部分鞋靴、太阳镜、保温杯、纸尿裤、部分特色食品和保健品等。

此次降税,除对前期已大幅降税的部分产品再次进行适当降税外,拟较大幅度扩大其他日用消费品降税范围和降税力度,包括境外消费相对较少但国外具有特色优势的产品,以及进口税率相对较高的产品,涉及税目1449个,是前四次降税总数的7倍。平均税率由15.7%降为6.9%,平均降幅55.9%。

为充分发挥关税的宏观调控作用,实现动态调整,以往调整日用消费品关税税率均以暂定税率方式实施。在本次调整中,为稳定政策预期,主动扩大对外开放,将直接调整相关商品的最惠国税率。

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有利于扩大特色优势产品进口,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可以更好地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深化消费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开放,是我们主动开放市场的重大举措和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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