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在巨野开车别再任性,这里限行、违停抓拍

关于巨野县启用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确保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交警大队在城区部分路口改造和新建部分电子警察系统和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现将具体点位通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路口

(一)青年路与前进路交叉路口

(二)麒麟大道与前进路交叉路口

(三)麒麟大道与新华路交叉路口

(四)麒麟大道与光明路交叉路口

(五)麒麟大道与会盟路交叉路口

(六)麒麟大道与金山路交叉路口

(七)麒麟大道与文化路交叉路口

(八)麒麟大道与文昌路交叉路口

(九)青年路与新华路交叉路口

(十)青年路与光明路交叉路口

(十一)青年路与文昌路交叉路口

(十二)327国道与能源大道交叉路口

(十三)凤台路与前进路交叉路口

(十四)凤台路与光明路交叉路口

(十五)凤台路与会盟路交叉路口

(十六)玉山路与永丰街交叉路口

(十七)古城西路与金山路交叉路口

(十八)古城西路与文昌路交叉路口

二、高清电子监控路口

(一)青年路与前进路交叉路口

(二)古城西路与会盟路交叉路口

(三)麒麟大道与前进路交叉路口

(四)麒麟大道与永丰街交叉路口

(五)麒麟大道与新华路交叉路口

(六)麒麟大道与招商街交叉路口

(七)麒麟大道与光明路交叉路口

(八)麒麟大道与会盟路交叉路口

(九)麒麟大道与金山路交叉路口

(十)文庙西路与光明路交叉路口

(十一)玉山路与金山路交叉路口

自2018年6月1日起,改造和新建监控系统对以上路口(段)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并依法予以处罚。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尊章守法、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特此通告。

巨野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1日

6月1日起,在巨野开车别再任性,这里限行、违停抓拍

关于巨野县规范城区部分路段车辆停放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城区交通秩序,规范车辆停放,缓解交通拥堵,营造良好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县城区部分路段实施禁停、部分路段施划停车位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

(一)会盟路(南起万福路,北至玉山路)

(二)文昌路(南起五莲路,北至凤台路)

(三)光明路(南起麒麟大道,北至古城西路。时间:7:00-21:00)

(四)金港路(东起麟台路,西至金山路)

(五)麟台路(南起金港路,北至玉山路)

(六)金山路(南起金港路,北至玉山路)

(七)玉山路(东起麟台路,西至金山路)

(八)甘棠路(南起五莲路,北至凤台路)

二、施划停车位路段

(一)康庄路(南起青年路,北至古城西路)

(二)文庙西路(东起光明路,西至金山路)

(三)昌邑路(南起万福路,北至凤台路)

(四)万福路(东起光明路,西至金山路)

(五)麟山路(东起光明路,西至康庄路)

三、管理措施

(一)上述路段,机动车、电动汽车在机动车停车位内按顺行方向停车,机动车停车位外的路面严禁停车。

(二)在禁停路段和划定的停车位外停放车辆是交通违法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自2018年6月1日起,对违法停放的车辆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当场处罚或者拍照取证后依法处理,直至拖移车辆;对不服从管理、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通告规定,维护道路停车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环境。

特此通告。

巨野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1日

6月1日起,在巨野开车别再任性,这里限行、违停抓拍

关于巨野县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城区内实施部分车辆限行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县城区,即南至金港路(不含),北至玉山路(不含),西至金山路(不含),东至麟台路(不含)以内区域。

二、限行时间

0时至24时(全天)。

三、限行规定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特型机动车、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重型和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和中型全挂及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不得驶入限行区域,需要临时驶入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达不到国Ⅵ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车辆最大总质量大于12000KG)限行。

(二)军队、武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限行要求。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另有规定的,按重污染天气应急规定执行。

四、违法查处

公安、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重型柴油货车颗粒物捕集器安装、车用尿素添加使用情况检查,同时依托监控卡口灯设备,对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进行查处。违反本通告规定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并相互告知。

本通告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以前的限行通告同时废止。

巨野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1日

6月1日起,在巨野开车别再任性,这里限行、违停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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