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需优先,你最关心的10个问题都在这里!

3月31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与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补充通知的发布对一时间引起了许多购房者的关注。不过,许多购房者对于新政仍有疑问,今天,发哥整理了十个购房者最受关心的问题,为大家进行详尽的政策解读。点击这里,回顾完整新政。

Q1

刚需优先的前提是什么?

政策指出成都市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将按照“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登记购房人”的顺序摇号排序、依序选房,并保持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相一致。

但是需要弄清楚的是,刚需优先购买的前提是满足限购条件。

成都目前的限购政策是指,拥有限购区域户籍(或者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自2016年10月1日以后尚未在12个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且2017年3月24日后尚未在12个限购区域内新购买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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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什么样的购房者才算刚需?

在满足限购条件的基础上,以家庭为单位,购房者及成员名下均在成都无自有产权住房,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三年。

比如,与父母同住的小王今年25岁,单身,父母名下有房,但他名下无房,小王则是刚需家庭。

Q3

在校大学生是否算刚需购房家庭?

在校大学生如果将户口落到限购区域的学校集体户,但仍无法界定为刚需家庭。

大学生同样需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之后才能单独算家庭户口,也就是说如果未到年龄,父母在成都有房,不算刚需;父母在成都无房,则与父母共同组成刚需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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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什么叫自有产权住房?农村房算不算?

“自有产权住房”是指登记在购房人名下已经取得权属证书的住房(农房除外),或已经购买(包括订购、拟定合同、网签备案)尚未完成权属登记的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

农村房不算自有产权住房。拥有上述自有产权住房的,不算刚需。

Q5

什么是转让?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转让是指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也就是说,不仅是二手房交易,就算是将名下房产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转移给他人,也是转让。

而在2016年10月1日后有转让行为,则不算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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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关于非限购区域住宅的误解

新政中指出,“位于我是非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需为我市户籍居民”,该条被许多人误读为“三圈层也限购了”,这是一个错误的理解。

非限购区域依然不限购!但在非限购区域以刚需家庭登记,登记购房人需要为我市户籍居民。

Q7

关于买房、贷款以及刚需的单位界定

买房,是以个人为单位,个人具备购房资格则可以购房,如果家庭成员没有购房资格,则不能共同购买;

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如果A以自己的名字购买一套房子,这是她的首次贷款,但她老公名下还有房贷记录,那么这算是她的二套房,需要首付六成;

刚需的界定,也是以家庭为单位。如果A名下无房,而其老公或未成年子女名下有房,则不算刚需。

Q8

政策推出后,首改购房者应该怎么办?

刚需优先政策的推出,对首改购房者们的影响最大,许多购房者的中签率也随之减小。

在这样的情况下,改善,尤其是首次改善购房的购房者们,应该多参与摇号,善于抓住机会,看到合适的房子就及时下手;另外,由于购房的是以个人为单位,改善家庭最好家庭成员都参与报名,以增加人数来提高中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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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

刚需优先的摇号的范围有多大?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取得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位于本市中心城区锦江、饮马河、西郊河围合而成的“两江环抱”区域内的除外)均可享受刚需优先摇号。

而两江环保区域位置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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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刚需家庭在购房时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刚需家庭购房登记时需要进行家庭成员自有产权住房、住房转让、户籍、婚姻状况等内容的审核,在购房登记时会有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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