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解,為進一步減輕患大病重病患者的經濟壓力,提高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水平,近期我市對居民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額進行了大幅度提高。
從3月1日起,參加大病保險的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30萬元以下報銷比例由65%提高到70%,個人負擔醫療費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報銷比例由65%提高到75%。提高最高支付限額標準,居民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30萬元提高到40萬元,加上基本醫療保險15萬元,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達到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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