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崔永元展示合同情況屬實,范冰冰屬於偷稅漏稅嗎?

牛氣沖天216055468

崔永元前近期爆料的大小合同事件,可以說依然在不斷髮酵。現今,人們最關心的還是那份大小合同,這份合同確實讓人震驚,也讓大夥很感興趣。



如果這份合同情況屬實,合同乙方(公司或范冰冰)應算是偷稅漏稅。

這份合同中,分“大小合同”,也就是娛樂圈所稱“陰陽合同”,專為偷稅漏稅所用的“潛規則”,小合同則是公開的稅後1000萬,這個算是合法的;而大合同則是隱蔽的5000萬,這份屬於就是偷稅漏稅的那一部分。



關鍵點還是在於這份隱蔽的5000萬大合同,這份合同如果屬實,不管是乙方是以公司名義籤還是范冰冰個人名義籤都構成偷稅漏稅。如果是公司名義籤則由公司承擔,若以范冰冰個人名義籤則由范冰冰承擔。



此事件,崔永元若具備足夠的證據,並不斷的爆料,引起社會的重視,最重要的還是引起國家的重視,並由國家稅務徵收機關和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進入調查核實,查看數額的大小,並根據相關法律是否構成偷稅漏稅。

按照徵稅公式可得,5000萬元需徵的稅大概是2000多萬,這可是一個相當大的數額,這樣的數額,如果一切皆屬實,那乙方應該是有偷稅漏稅行為的。

對於合同屬實,還得看國家相關部門的核實調查,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尊重事實。


娛樂小練兒

謝謝!誠摯為你作答。

其實小崔是分兩次來說的,一次是說范冰冰“你不用演,你是真爛”,另一次是某演員籤“大小合同”“4天6000萬”。而范冰冰工作室也做出回應,說崔永元“公開涉密合約,違反商業規則”,“未經求證,宣稱范冰冰大小合同和4天片酬6000萬。雙方的回應針鋒相對,充滿了火藥味。
(《手機2》馮小剛、范冰冰、劉震雲合照)


截止目前為止,合同並未被證實但是也並未被否認存在。我們不妨做個假設,如果范冰冰被證實存在“大小合同”,會屬於偷稅漏稅嗎?

如果被證實“大小合同”,相關稅務部門就可以根據合同的細節來判定是否逃稅、漏稅。如果是公司(工作室)來籤的,可能范冰冰本人就不會有事。如果是個人簽約,就會可能涉及到逃稅、漏稅。


如果沒有超過補稅期,或許可以大事化小,補繳就可以。當然5000多萬的稅也在2000萬左右,對於大眾來說是一個遙不可及的數字,對於天價明星也許不過九牛一毛。如果不能補繳,逃稅、漏稅金額足夠大,社會影響面廣,按照法律規定就有可能會被起訴甚至判刑,走上劉曉慶同樣的結局。
最後,還是希望有關部門能夠介入查清真相。小崔爆料稱,這樣的合同他還有一抽屜。是時候整治演藝圈亂象,還社會以清淨。如果藉此機會打破演藝圈“潛規則”,也能夠讓演藝圈迴歸理性,樹立正確的社會價值觀。
(網絡圖片)


歲月的格調

全國人民全國各單位,各部門同時行動起來。各大銀行房地產公司股票證券交易市場債券等等,以此為契機查清本人及親屬的所有資產。全部核實來源,看看偷了多少,漏了多少。如果清清白白建議再發一個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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