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74號)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甘肅省國土資源廳擬公開選擇評估機構承擔礦業權項目的評估工作,具體組織工作由甘肅省礦業權管理服務中心承擔。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評估項目及費用
序號 | 項 目 名 稱 | 項目編號 | 評估費用 | 備註 |
1 | 西和縣創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鉛鋅礦採礦權評估 | 甘礦服 [2018]6號 | 3萬元 | |
2 | 瓜州縣軒瑞礦產資源有限責任公司東虎溝金礦採礦權評估 | 甘礦服[2018]7號 | 3萬元 |
二.評估機構報名要求
1.報名單位必須是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
2.申報材料齊全(提供公告附表內容及相應的證明材料);
3.近兩年內沒有受到行政處罰或行業自律懲戒;
4.主要評估師有3年以上評估經歷且從事過相同或相近礦種礦業權評估(附實際業績證明材料);
5.參與評估的評估人員組成中至少含地質類、採(選)礦類、經濟類專業背景;
6.參與評估的主要評估師應評估過相同或類似礦種(本次評估礦種是鉛鋅礦、金礦);
7.出具礦業權評估項目承諾函(加蓋機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三.報名所需資料
有意報名的評估機構,須先將報名表和承諾函掃描件發至郵箱[email protected],再以信函方式郵寄紙質報名材料(包括報名表、承諾函原件以及從事過相關礦種礦權評估的證明材料,所有複印件均需加蓋公章)。
四.時間安排
2018年5月25日-2018年5月31日,項目公佈、評估機構報名,並對評估機構進行資格審查。
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7日,網上公示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評估機構名單,同時公佈搖號的具體時間、地點。
評估機構欲派代表(每個機構限額1人)觀摩搖號過程的,請隨報名材料告知甘肅省礦業權管理服務中心。
五.其他事項
1.中選評估機構應在收到中選結果書面通知後的5個工作日內與甘肅省礦業權管理服務中心簽訂《委託評估合同》,甘肅省礦業權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向中選評估機構提供評估所需相關資料,評估所需其他資料由評估機構收集補充。
2.中選評估機構放棄承擔評估項目,必須在收到通知後3日內書面告知甘肅省礦業權管理服務中心,甘肅省國土資源廳兩年內將不再接受其報名,該評估項目延至下次選擇評估機構承擔。
六.聯繫方式
聯繫單位:甘肅省礦業權管理服務中心
聯繫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定西南路18號(國土規劃大廈三樓303室)
郵 編:730000
聯 系 人:姚志剛
電 話:0931-4648937 15109310604
傳 真: 0931-4648937
附件2:承諾函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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