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永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暢通,預防交通事故,減少機動車亂停亂放、接打電話、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對城區交通秩序的影響,鞏固永城市文明交通創建成果,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等有關法律規定,啟用在城區重要路段、路口設置安裝的高清晰電子監控設備,對機動車亂停亂放、駕車接打電話、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拍照固定交通違法證據。並調整部分路段區間測速設備位置。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啟用時間: 2018年6月19日
(一)違法停車抓拍路段
1、中原路一小路段
2、芒碭路中央名邸路段
4、芒碭路牡丹小區路段
5、東方大道市委門口路段
6、文化路九小門口路段
(二)駕車接打電話、不按導向車道行駛路段
中原路與沱濱路路段(東西南北四方向)
(三)變更區間測速路段
原S325省道18KM至31KM雙向區間測速,現調整為S325省道18KM至27KM雙向區間測速,限速值70km/h。
處罰依據及標準
違法停車:依據《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八條第六項規定,處200元罰款。
駕車接打電話:依據《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記2分,處200元罰款。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依據《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記2分,處50元罰款。
為此,敬請廣大駕駛員朋友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共同營造安全、文明、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特此公告!
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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