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酒駕處罰嚴厲,酒駕時被警察攔下如何應對做酒精測試的要求?

型男東海Terry


美國各州,除了猶他州,都把酒駕起始的標準定為血液中酒精濃度(blood-alcohol concentration,BAC)達到或超過0.08。猶他州更為嚴格,為0.05。



以俄亥俄州為例(為什麼用俄亥俄呢,因為開過車的人也許都有這樣的體驗:在鄰近的西弗吉尼亞或印第安納州,高速上警察很少,車速很快,而到了俄亥俄警車一下多了起來,很多人都吃到了罰單)米叔身邊芝加哥、舊金山好友最初聽說我在俄亥俄呆過幾年,都笑稱俄亥俄州高速上的警察太多了,感覺都在抓不規範駕車。另外,我找到了俄亥俄州其司機手冊上有如下的陳述:

由這段話可以看出,當值警察提供的“物理發現(physical findings)”,以及來自於血液、呼吸、血漿或尿液的測試結果,都是判定酒駕的證據。如果拒絕血液檢測(哪怕確實沒喝酒),或者檢測結果超過0.08,駕照都會被扣。之後需要上法庭來解決。



圖中所謂當值警察的物理發現,除了上述的測試外,也包含詢問,以及走路測試。例如:警察會要求司機步行特定的線路,通過步行軌跡(比如走直線直不直),來判定司機是否有喝酒的嫌疑。分享個趣事,米叔的一個朋友剛到美國,在高速上超速被警察攔下,警察要求其走直線。由於該朋友英語還不過關,不明白警察的意思,隨便走了下,便被警察要求進一步做血檢。


不同地區的警察,會採用不同的方法(測試)來檢測酒駕。以米叔和朋友的經驗,如果警察認為酒駕嫌疑不大,並且過往記錄乾淨,通常只需要交談下,或者走幾步來證明清白。如果警察認為嫌疑較大(如聞到了明顯的氣味),則會增加別的測試,甚至把司機帶回警局做進一步的測試。



米叔想重點指出,在美國,無論是在高速還是在別的地方被警察攔下,一定要服從警察的指示,手放在警察能看到的位置,並且不要亂做動作!比如,當警察上前詢問時,把手放在警察方向盤上,並且在警察要求下才能去翻口袋或者車裡別的地方取出駕照。

在美國,如果警察感受到威脅,是完全可以開槍的,並且這樣的官司絕大多數會判警察贏。我曾看到一個網友經歷,留學生A和好友們從酒吧出來(聖路易斯,犯罪率算是全美前十了),高速超速被警察攔下來,等到靠邊停車後,A積極地低頭拿駕照給警察,剛拿完抬頭,警察的槍已經對準了他。之後警察將他的車內翻個底朝天,並且非常嚴肅地警告他,一定將手放在方向盤,不可擅自拿任何東西。當然,根據不同地區可能警察的嚴厲程度會不同,從聖路易斯這名警察的態度也能反映它的治安讓人不安心。

所以,在美國,一定要遵守警察的指示。如果覺得遭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可以時候找律師起訴。


這才是美國

在美國,或英國只要發現有酒駕的行為,警察只要阻攔盤問有酒精味道,語言表達能力下降馬上強制下車,駕駛員報頭搜身上手銬,上刑車,強制抽血入監坐牢,酒駕屬過失故意殺人罪!判刑比較嚴格。掉失執照終身。所以很少有人以身示法,新加坡鞭刑酒後駕車,皮開肉綻!我國處理最輕,罰款,扣分,嚴重拘幾天!罷了!所以酒駕強詞多理酒局多,飯局多!不再呼多!事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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