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普洱思茅:兄弟法院齊聯動 狡猾“老賴”現原形

被執行人難找、可供執行財產難尋,一直是困擾法院執行工作最大難題。一些“老賴”視法律文書如廢紙一張,總想瞞天過海不履行義務,更有甚者以為身處異地就可逍遙法外。針對這樣惡意規避執行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勢必用最強有力的執行措施力促執行。由於被執行人流動性較大,兄弟法院間的互相協作尤為重要。

2017年6月29日,雲南省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接到西盟法院執行局發出的協助執行函,執行局長進行周密部署、迅速集結警力到思茅區振興路某賓館內找到異地“老賴”龍某某。睡眼惺忪的被執行人看到執行幹警後半天沒有緩過神,本以為身處異地就能瀟灑自由,哪不知自己的無畏無知換回的只有15日拘留遊。

2017年9月14日上午8時30分,永仁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利用網絡執行系統和網絡管控平臺,查詢到(2017)雲2327執199號案件中早已被限高的“老賴”唐某某的蹤跡,系統顯示被執行人唐某某正在思茅區團山路某賓館住宿。思茅區法院執行局在接到永仁縣法院執行局的協助執行函後,立即啟動執行應急預案。執行局局長劉斌調派優秀警力到賓館進行查詢確認,按照預先設計的處突方案對該區域布警,並於9時30分將被執行人唐某某帶至法院。在思茅法院執行法官耐心細緻的教育及勸導中,唐某某對於之前不配合法院執行的行為後悔不已。於當日12時將該案全部執行款20638元通過銀行轉賬到永仁縣法院執行款賬戶,該案得以圓滿執行。

向某父子倆系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涉及的執行標的為13萬元。辦案初期,西盟法院執行局還可以通過電話聯繫上被執行人,後來兩父子就直接玩起了人間蒸發,履行義務更無從談起。就這樣,該執行案件已經擱淺了一年有餘,西盟執行局隨即對兩父子採取限高、布控等執行措施。2018年5月9日早上6點,思茅區法院執行局長收到西盟法院執行局的布控信息後,根據布控信息迅速組織警力趕赴思茅區龍生路某旅社,將還在酣睡的被執行人向某帶至法院執行局,西盟法院執行局幹警火速從西盟縣驅車5小時到達思茅。被執行人向某某始終堅稱父親一定會前來繳款,當聽到父親電話告知先拘留幾天在想辦法後,一掃之前的傲嬌。隨後他只能向母親進行求助,護子心切的母親提出用自己個人所有的一輛哈佛牌小型越野車向申請人進行抵償,在經車管部門核實車主信息的真實性後,申請人表示同意用該車抵償全部案款,至此案件執行完畢。

2018年5月18日早上7點,在接到元江縣法院執行局的布控信息後,思茅區法院執行幹警在局長的帶領下來到思茅區石龍路某酒店內,找尋身背5件執行案件的“老賴”劉某某。在確認身份後,還散發滿身酒氣的劉某某被帶至法院執行局。收到成功抓獲“老賴”的信息後,元江法院執行局幹警迅速驅車趕往思茅,在順利完成了交接手續後,將其帶回。

2018年,是人民法院兌現群眾利益的“執行決戰年”。決戰執行難,打擊“老賴”更是刻不容緩!相信兄弟法院齊心協力,想盡一切辦法,窮盡一切手段,凝聚全部力量一定能共同破解執行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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