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七進”之1分鐘學安全「第1期」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之1分钟学安全「第1期」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七進”

——1分鐘學安全【第1期】

從今天起,將連續刊發“1分鐘學安全”,每期10個知識點,每期1分鐘,準備好了嗎?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之1分钟学安全「第1期」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之1分钟学安全「第1期」

新《安全生產法》由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修改決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依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依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金屬冶煉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價。

依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儲存煙花爆竹的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築物內,並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依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的勞動合同,應當載明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的事項。

依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權瞭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依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做到“三同時”,即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依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並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

依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均有權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或者舉報。

依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從業人員當發現直接危及自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現場。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之1分钟学安全「第1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