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幹部士官、職工結婚當年享受婚假10天(國家規定婚假3天,軍隊增加婚假7天)
護理假:
男同志在女方分娩當年給予護理假30天 (已經由原來的15天提高到30天,可以安心照顧軍嫂月子了)
休婚假、產假、護理假天數,不計入年度休假探親假期
休假假期,包括休假期間的雙休日天數,不包括國家法定節日(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和調休的雙休日。這說明,假期中如果遇有國家法定假日的,需扣除!
產假:女同志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享受產假188天(國家規定98天,軍隊增加孕產假90天),
女同志憑醫療部門證明,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15天,
12周以上流產的產假為42天,
懷孕28周以上終止的產假90天(包括產假前休假15天),
嬰兒不滿一週歲期間(哺乳期,每天給予哺乳時間,每次40分鐘(含路途),每次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增,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
懷孕7個月以上和哺乳期的女同志不安排值班。
輪休:確配偶未隨軍又確在駐地長期工作生活的士官,可以同符合離隊住宿條件的其他士官一樣,在休息日、節假日按照統一安排輪流回家住
女士官懷孕和哺乳期間一般不安排夜間值班、執勤,不安排其參加禁忌從事的工作。家在駐地的可以回家住宿,家不在駐地的可以安排到士官公寓住宿
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已婚士官父母與愛人在同一地生活的探親假40天。
父母與愛人不在一地生活的沒兩年享受一次探父母假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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