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依规做好专项基金管理工作

2018年4月20日,泸州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在市老干部活动组织了专项基金管理工作培训会。市关工委执行主任、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理事长游瑞林,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肖荣华出席会议并做了培训讲话和工作强调,市关工委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秘书长周军然就开展资金募集的方式方法和注意事项做了说明。天立附幼、美琪教育、酒城公益、国学教育、大洋教育等爱心基金单位、企业和有公开募集意愿的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关工委派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游瑞林首先明确了此次培训的目的,一是学习有关基金会管理的政法法规,二是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行为,三是要严格专项基金管理,四是要依法依规开展募集,五是吸引更多的爱心企业、单位加入关爱行动,为关爱事业注入新的活力。《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点强调了的6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专项基金不是独立的法人组织,不能刻制印章,不能再向下发展专项基金;二是捐赠必须坚持自愿、诚信、依法的原则;三是捐赠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享受税费减免的优惠政策;四是专项基金管理费不能超过捐赠款的10%;五是没有正式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单位、社会组织不具有公开募集资格;六是从事爱心慈善事业的单位、个人要有廉洁奉献精神,不能以谋取私利弃为目的设立专项基金。与会单位、企业和个人还要同时要做到“2个必须”,必须学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泸州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章程》;必须落实好法律、法规和章程要求,这是基金会行动的纲领和指南。

肖荣华在会上也再次强调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依法募集、管理、使用资金,选好用好公益事业经办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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