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范冰冰演出4天拿6000萬,你們認為合理嗎?

清香紫蘭

當然不合理,即使她付出了自己的貞操和靈魂,那她本身也值不上六千萬的天價。再說這其中牽扯到偷稅漏稅的違法問題,更不能談得上合理。

不要說假如了,事實證據已經擺在眼前,吃瓜群眾對此已經忍無可忍,范冰冰通過違法的手段獲取不正當的天價利益,影響了社會的經濟平衡和行業規定,這是道德和法律所不允許出現的問題,不出意外的話,基本上可以說范冰冰已經涼涼了。靠炒作和違法總歸不是正途,要想長久立足於娛樂圈,就必須拿出真本事俘獲觀眾的“芳心”,肉體潛規則更不值得提倡,那些投資商、製片人一時縱慾的工具最多也只能紅一時,熱度過後留下的只是敗壞的名聲而已!


不只是范冰冰,當紅女星楊穎曾被爆出一部電視劇獲得八千萬片酬的天價,這已經引起了許多人的不忿。許多善良老實的普通人勤勤懇懇一輩子也掙不到一百萬,憑什麼這些戲子就可以靠摳圖拿到平常人幾十倍甚至幾百倍的酬勞?可惜楊穎的事表面上只是社會現狀和行情的正常發展結果,許多人也是動動嘴皮為自己的不滿嘮叨兩句,並沒有理由和立場指責。但是范冰冰就沒有這麼好運了,她的那些勾當被小崔抓個正著,正是應了那句不作就不會死。

我還是比較欣賞一些有自我修養的老演員,他們是真正熱愛演員這個職業,不炒作不違法,還經常做慈善,他們的酬勞都是靠自己的努力一點一點獲取的,有實力被稱真正的表演藝術家。劉德華曾表示,他很想參加《戰狼三》的出演,即使沒有一毛錢片酬也無所謂,這種行為與范冰冰和楊穎比起來,可謂高低立判。

我是阿王,一名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的學生,喜歡影視的點個關注,相互交流!


阿王0705


這幾天關於范冰冰4天6000萬酬勞的討論,可以說是非常的熱烈。對於這個收入我雖然認為不合理,但也可以接受。有些人一天能賺幾個億甚至更多,也一樣存在。


一方面,是無數的粉絲追捧造成的。既然有人肯出這麼多的錢,來請范冰冰演戲,那就證明投資方認為她值得。同時,投資方肯定還會贏得更高的利益。而這些利益的根本,還是因為這大量的粉絲。


另一方面,不論收入多少,只要在法律允許的範疇內,那就應該是合理的。各行各業都有相關的法律與規定,只要不違反這些,我想就是合法所得。


當然了,明星們如此高的的收入,也應該多負責人對得起自己的收入。可以多做一些慈善,就像周潤發、韓紅等,多為社會做一些事情,這樣會更有價值。


雨天論娛樂

各位看官,我是探長。

看了那麼多的回答。都說是不合理,認為范冰冰不值這個價,其實有點道德綁架了。

憑心而論,探長覺得既合理又不合理。

合理之處在於,范冰冰自身就是老闆,旗下也有不少藝人,一年的收益也不止6000萬,范冰冰本身自帶流量,話題女王,粉絲基數大,一部戲能給製作方帶來一筆不菲的收入,就拿《武媚娘傳奇》來說,《武媚娘傳奇》這部劇居2015年電視劇榜首,而且收錄率破3。

自然而然范冰冰帶來的收益,也就值這個價。

不懂就給你舉個例子:就好像是你一個月3000塊錢,你幹了3年了,而一個剛來的985大學生卻拿了5000塊錢,你心裡肯定是不快活的,但是憑心而論人家能解決的問題你解決不了。人家能給公司帶來更大的收益,自然也就值這價。



不可理之處,在於身價過高,4天的時間就拿走6000萬,就像很多人說的,一家上市公司都不可能在4天之內輕輕鬆鬆的賺到6000萬,而且確實過高了,建議廣電總局出政策,調控一下藝人天價演出的市場規則。

對此你怎麼看?


娛樂深扒探長

當然是合理的。你不能只看到拍的這4天,她能做到一線,有一個長期的學習和積累的過程,這都是要付出的,為拍一個電影4天,但可能要體驗生活半年,難到這半年喝西北風嗎?(拍紅樓夢學習班開了三年。這三年不是時間和付出嗎?),范冰冰是一個團隊,這看到她一個人拿,她那個團隊不需要養家餬口嗎?都喝西北風乾活的?再說,如果不合理,可以不給啊,你可以找一個願意拿6千就幹活呀,沒人拿槍逼你。


捷福鴻

明星這個行業的薪酬確實很讓人羨慕,付出了多少收穫就會有多少。這個薪酬是很多普通人奮鬥一輩子都無法得到的,多少是有些不平衡的。


不僅僅是說范冰冰4天演出拿6000萬,很多大牌明星,包括當紅小鮮肉都可以拿到這個薪酬。只是我們選擇的行業不一樣而已。


老實說我也很羨慕4天就有6000萬,這是做一輩子的夢也不可能實現的,拍戲很辛苦,普通老百姓工作也很辛苦,沒有什麼是一勞永逸的,我們還是活在當下,為自己所追求的生活努力奮鬥吧。


大白兔子了

市場也得有規矩,不能任性,偷稅漏稅事關國運,不能掉以輕心,明末為什麼會有塌天大禍,無非是士紳地主佔有大量土地,而不用納稅,普通民眾投獻給他們,也不用繳稅,最後的那些沒有門路的底層小民被反覆徵收稅負,而他們本就悽慘,李自成出來就是早晚的事,現在這些富人想盡千方百計不繳納賦稅,國家要發展,公共設施要投入,基礎要建設,特別行業得發展,不得不徵稅,那麼這些錢由誰出呢?最後還不是加在了底層民眾身上,而哪些沒有付出卻得高的離譜回報的人卻偷稅漏稅,有什麼合理性呢?我覺得像演員這種行業,本身就是供人取樂,在古代就是和妓女一樣的社會低位,拿那麼高回報,而不願意繳納稅負,那麼這個社會就是不可持續的


九命貓妖之路飛

這世界沒有合理不合理,只存在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如果范冰冰不是明星而且沒有這麼漂亮那四天六千萬就不合理,正因為范冰冰的名氣和漂亮給帶來商業價值你才願意給六千萬,很簡單的事情,你不願意給范冰冰也不願意拍,就會不出現這樣的情況!


看不慣亂評論別人的人

絕對不合理,雖然是市場化但是也特別不合理。科學家為國家奉獻了一輩子,並且還要默默無聞,埋頭苦幹,包括國家給的獎勵才有多少錢,屠呦呦的諾貝爾獎獎金46萬美元,不夠在北京買一室,莫言的諾貝爾文學獎不夠在北京買一套房。一個年產值幾十個億的大企業,一年的利潤不如戲子一場戲掙得多,幾百個老百姓或者幾百個工人,或者一些普通的公務員一輩子不如一個戲子一場戲掙得多,這種現象不合理。企業如果年利潤達到六千萬,他得為政府創造多少財政收入,並且不敢偷稅漏稅,因為他們深知稅法的厲害,工人公務員的工資收入達到一定數額的時候,他們必須交個人所得稅。而戲子們收入這麼高,還要想法設法偷逃稅款,製造陰陽合同(大小合同)。也難怪人們怨言大。


向前走又是一道風景線

合理不合理,不是你我說了算。這裡面牽扯的是納不納稅的問題,如果納稅了,沒有違法,那就無須別人說三道四。如果范冰冰不值那個錢,虧的也不是大夥的錢,是投資商的。那以後投資商再在范冰冰身上下注的時候,也要惦量惦量。我們動不動拿一線藝人和科學家比,事實上處在金字塔頂端的藝人畢竟少數幾個,更多的藝人活的也很累,甚至不如普通人。再個說了一線藝人酬勞高,少年們崇拜明星,也與我們的媒體人有很大關係,是你們屁顛屁顛的跟風炒作,昧著良心事無鉅細的報道明星的生活瑣事,把這些所謂明星置於光環下,這才攪起那些不堪世事的毛孩子的熱情,他們的人生價值觀也隨之改變。當我們痛訴社會的頑疾時,應該考慮為什麼會這樣。


user2878937214793

不要光說范冰冰,看看那些娛樂圈的大腕們,哪個不是別墅住著,豪車開著,奢侈品包包揹著,手錶戴著,這是整個娛樂環境不健康造成的。以前的編劇為人民寫劇本,現在的編劇給明星寫劇本。以前的作曲家為人民寫歌作曲,現在的作曲家為明星寫歌。現在是戲子當道,遊戲誤人子弟,害得是一整代青少年。藝術已經被銅錢味燻得變了質,整頓娛樂市場,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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