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爬树摔死,家人状告景区树太好爬,你怎么看?

中国网络社

这个问题在网上引起了风波笑。老实说,当我第一眼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也感到有点不可思议,尤其觉得家属的说法很搞笑,不过看完整个事件报道后,心里大致有了一点判断,也认同家属这个有说法。老规矩,还是先回顾下事情的过程:


去年5月19日,60岁的吴某在广州市花都区某景区的杨梅树上采摘杨梅时,由于树枝枯烂断裂,导致其从树上跌落,经送医无效死亡。吴某家属认为,该景区系国家3A级旅游景区,未采取安全有效的管理和防范措施,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故吴某家属将该景区告上法庭,索赔60余万。


景区所在地的村委会认为,他们未向游客提供免费采摘杨梅的活动。换句话说,这是游客自己造成的。对此,广大网友也基本持这样的观点,认为是游客自己擅自上树采摘杨梅所致,怪不得景区。


花都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旅游景区应该对消费者或其他进入景区的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也就是说,你作为一个旅游景区,人家来了,必须要保证人家在景区的人身安全。



据此,法院最终判决景区程度一定责任,不过不太大,只有5%的责任,赔偿死者家属四万五千多元。法院这样判自然也有其道理,因为作为景区,要预见到会有人私自上树采摘杨梅,应该设置一些安全保护措施,但景区没有,故应适当相应责任。


法院同时认定,吴某作为一名成年人,未经被告同意,私自上树采摘杨梅,其应当预料到上树的危险性,但其在没有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上树采摘杨梅而直接导致摔落死亡,存在重大过错,所以本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员外虽然为杨梅树感到有点冤,但这责任景区还真不能百分之百免除。所以,法院才有上述判决。应该说,这个判决还是比较客观公正的。





潭州刘员外

花都区法院认为,吴某作为一名成年人,未经被告同意私自上树采摘杨梅,其应当预料到危险性,故其本身应当对自身损害承担责任。

其次,法院认为被告作为杨梅树的所有人及景区的管理者,应当意识到景区内有游客或者村民上树采摘杨梅,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但其没有对采摘杨梅及攀爬杨梅树的危险性作出一定的警示告知,存在一定的过错。

再次,在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景区旅游经营者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3A级景区应当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至少配备兼职医务人员,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在吴某从杨梅树上摔落受伤后,被告虽设有医务室,但相关人员已经下班,且被告没有设立必要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导致吴某不能及时得到医疗救助,对损害的扩大存在一定的过错。 综合本案实际情况,花都法院酌情认定被告承担5%的责任,一审判决涉事的村委会应向死者吴某的亲属赔偿45096.17元。

通过整个事件的完整还原,

可以说,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法院判决景区5%的责任,主要是因为景区的危险提示不够和在死者发生意外后应急措施不当所以担的责任。

但是吴某的家属状告景区的理由是非常奇葩的。首先,作为领取里吴某所攀爬的杨梅树,本身就是用来观赏的,不是用来采摘的,吴某身为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应该负责。家属却把死者的责任推脱到杨梅树太好攀爬,这个理由是非常荒唐的。


小区物业人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明明是小偷偷了人家的东西,还要被偷的人赔偿,这都是什么世道嘛!

事件回放——2017年5月19日,已经快到60岁的老人吴某,在广州市花都区某山村景区河道旁,偷偷爬上杨梅树采摘杨梅果实时,由于踩到枯烂的树枝跌落致死,其家属将景区村委会告上法庭,提出60余万元的赔偿要求。

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家属提出赔偿的理由竟然是“树太好爬!”而花都区法院最后还酌情认定被告,也就是某山村民委员会承担5%的责任,需给吴某家属赔偿45096.17元。

而据了解,某山村民委员会是某山村情人堤河道旁杨梅树的所有人,其并未向村民或游客提供免费采摘杨梅果实的活动。

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的确值得人们深思,也令人感慨。

我就不明白了,一个近60岁的老人,难道不明白未经过杨梅树主人的批准,擅自采摘人家的杨梅,是偷窃行为吗?

尽管杨梅树的主人,某山村民委员会没有在杨梅树旁立起“禁止采摘”的牌子,难道就表明这种景区的杨梅树果实可以随意采摘?道理上实在行不通。

如果按照这样的歪理,难道街道上停着的小轿车,只要没有立上“不准砸车”的牌子,就可以随便砸吗?

因此,我对花都区法院以景区没有树立有关警告牌,就判景区所有人赔偿给死者吴某家属4万5千多元的判罚结论,持不认同的看法。对此问题,你又怎么认为呢?欢迎大家讨论。



感动时代

当我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想起了看过的一部美国电影《废柴特工》里的一段台词。是这样说的:


“那边的车,她走过好远的路,从工厂生产线运输出来,到这里,然后被人撞树上了。但是这么多年来,可以说几十年来,这棵树一直原地不动、无所事事,直到今晚,他拦住了车的去路。车一直在前进,而这棵树一直没动,他成年累月没动过,直到他遇见了她,他自己不想动弹,而且他想,不行,你也该停下来。树以前从未干过这种缺德事,他毁了这世间少有的美丽的飞奔向前的车。”

景区里那棵“惹了事”的树,也许和电影里那棵挡住车去路的树一样,静静的矗立在那里很多年了,也许它“做梦”也没想到过,有一天会有一个“顽童”般的老人会奋力的往自己身上爬,还摔下去死了。

如果这棵树能够表达自己,我想它一定想对这个老人说:我就站在那里,风吹雨打岿然没动过,你们人类就这么随意的攀爬上我的身体,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我的尊严?不顾及我的尊严、感受,没经过我的允许你就爬上来了,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你自己摔下去死了,你的家人却来个猪八戒倒打一耙,怪我长的好爬算怎么回事?就算我长的好爬,我让你爬了吗?有人逼你爬了吗?你说你都一把年纪了,不是三岁的小孩子了,咋还跟个孩子似的呢,难道自己的身手、自己的身子骨就没点数?因为这事,估计我自己也活不了,难道长的看起来好爬就是罪过吗?我招谁惹谁了?就如你们人类的一句俗话——人善被人欺。这就是强盗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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