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爬樹摔死,家人狀告景區樹太好爬,你怎麼看?

中國網絡社

這個問題在網上引起了風波笑。老實說,當我第一眼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也感到有點不可思議,尤其覺得家屬的說法很搞笑,不過看完整個事件報道後,心裡大致有了一點判斷,也認同家屬這個有說法。老規矩,還是先回顧下事情的過程:


去年5月19日,60歲的吳某在廣州市花都區某景區的楊梅樹上採摘楊梅時,由於樹枝枯爛斷裂,導致其從樹上跌落,經送醫無效死亡。吳某家屬認為,該景區系國家3A級旅遊景區,未採取安全有效的管理和防範措施,應該承擔相應責任。故吳某家屬將該景區告上法庭,索賠60餘萬。


景區所在地的村委會認為,他們未向遊客提供免費採摘楊梅的活動。換句話說,這是遊客自己造成的。對此,廣大網友也基本持這樣的觀點,認為是遊客自己擅自上樹採摘楊梅所致,怪不得景區。


花都區法院審理後認為,旅遊景區應該對消費者或其他進入景區的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依法承擔安全保障義務。也就是說,你作為一個旅遊景區,人家來了,必須要保證人家在景區的人身安全。



據此,法院最終判決景區程度一定責任,不過不太大,只有5%的責任,賠償死者家屬四萬五千多元。法院這樣判自然也有其道理,因為作為景區,要預見到會有人私自上樹採摘楊梅,應該設置一些安全保護措施,但景區沒有,故應適當相應責任。


法院同時認定,吳某作為一名成年人,未經被告同意,私自上樹採摘楊梅,其應當預料到上樹的危險性,但其在沒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的情況下,擅自上樹採摘楊梅而直接導致摔落死亡,存在重大過錯,所以本人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員外雖然為楊梅樹感到有點冤,但這責任景區還真不能百分之百免除。所以,法院才有上述判決。應該說,這個判決還是比較客觀公正的。





潭州劉員外

花都區法院認為,吳某作為一名成年人,未經被告同意私自上樹採摘楊梅,其應當預料到危險性,故其本身應當對自身損害承擔責任。

其次,法院認為被告作為楊梅樹的所有人及景區的管理者,應當意識到景區內有遊客或者村民上樹採摘楊梅,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但其沒有對採摘楊梅及攀爬楊梅樹的危險性作出一定的警示告知,存在一定的過錯。

再次,在突發事件或者旅遊安全事故發生後,景區旅遊經營者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救助和處置措施,3A級景區應當建立緊急救援機制,設立醫務室,至少配備兼職醫務人員,設有突發事件處理預案。在吳某從楊梅樹上摔落受傷後,被告雖設有醫務室,但相關人員已經下班,且被告沒有設立必要的突發事件處理預案,導致吳某不能及時得到醫療救助,對損害的擴大存在一定的過錯。 綜合本案實際情況,花都法院酌情認定被告承擔5%的責任,一審判決涉事的村委會應向死者吳某的親屬賠償45096.17元。

通過整個事件的完整還原,

可以說,法院的判決是合理的。法院判決景區5%的責任,主要是因為景區的危險提示不夠和在死者發生意外後應急措施不當所以擔的責任。

但是吳某的家屬狀告景區的理由是非常奇葩的。首先,作為領取裡吳某所攀爬的楊梅樹,本身就是用來觀賞的,不是用來採摘的,吳某身為成年人,對自己的行為應該負責。家屬卻把死者的責任推脫到楊梅樹太好攀爬,這個理由是非常荒唐的。


小區物業人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啊!明明是小偷偷了人家的東西,還要被偷的人賠償,這都是什麼世道嘛!

事件回放——2017年5月19日,已經快到60歲的老人吳某,在廣州市花都區某山村景區河道旁,偷偷爬上楊梅樹採摘楊梅果實時,由於踩到枯爛的樹枝跌落致死,其家屬將景區村委會告上法庭,提出60餘萬元的賠償要求。

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家屬提出賠償的理由竟然是“樹太好爬!”而花都區法院最後還酌情認定被告,也就是某山村民委員會承擔5%的責任,需給吳某家屬賠償45096.17元。

而據瞭解,某山村民委員會是某山村情人堤河道旁楊梅樹的所有人,其並未向村民或遊客提供免費採摘楊梅果實的活動。

這起案件的處理結果,的確值得人們深思,也令人感慨。

我就不明白了,一個近60歲的老人,難道不明白未經過楊梅樹主人的批准,擅自採摘人家的楊梅,是偷竊行為嗎?

儘管楊梅樹的主人,某山村民委員會沒有在楊梅樹旁立起“禁止採摘”的牌子,難道就表明這種景區的楊梅樹果實可以隨意採摘?道理上實在行不通。

如果按照這樣的歪理,難道街道上停著的小轎車,只要沒有立上“不準砸車”的牌子,就可以隨便砸嗎?

因此,我對花都區法院以景區沒有樹立有關警告牌,就判景區所有人賠償給死者吳某家屬4萬5千多元的判罰結論,持不認同的看法。對此問題,你又怎麼認為呢?歡迎大家討論。



感動時代

當我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我想起了看過的一部美國電影《廢柴特工》裡的一段臺詞。是這樣說的:


“那邊的車,她走過好遠的路,從工廠生產線運輸出來,到這裡,然後被人撞樹上了。但是這麼多年來,可以說幾十年來,這棵樹一直原地不動、無所事事,直到今晚,他攔住了車的去路。車一直在前進,而這棵樹一直沒動,他成年累月沒動過,直到他遇見了她,他自己不想動彈,而且他想,不行,你也該停下來。樹以前從未乾過這種缺德事,他毀了這世間少有的美麗的飛奔向前的車。”

景區裡那棵“惹了事”的樹,也許和電影裡那棵擋住車去路的樹一樣,靜靜的矗立在那裡很多年了,也許它“做夢”也沒想到過,有一天會有一個“頑童”般的老人會奮力的往自己身上爬,還摔下去死了。

如果這棵樹能夠表達自己,我想它一定想對這個老人說:我就站在那裡,風吹雨打巋然沒動過,你們人類就這麼隨意的攀爬上我的身體,有沒有考慮過我的感受、我的尊嚴?不顧及我的尊嚴、感受,沒經過我的允許你就爬上來了,這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可你自己摔下去死了,你的家人卻來個豬八戒倒打一耙,怪我長的好爬算怎麼回事?就算我長的好爬,我讓你爬了嗎?有人逼你爬了嗎?你說你都一把年紀了,不是三歲的小孩子了,咋還跟個孩子似的呢,難道自己的身手、自己的身子骨就沒點數?因為這事,估計我自己也活不了,難道長的看起來好爬就是罪過嗎?我招誰惹誰了?就如你們人類的一句俗話——人善被人欺。這就是強盜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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