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19億鉅額存單建設銀行取款,銀行工作人員馬上報警,你怎麼看?

龍門山財經

只能說沒文化真可怕,一般誰會將19億現金存在銀行,還是定期呢?

銀行100萬以上的客戶是高淨值客戶,1000萬以上就可以申請私人銀行客戶了,這樣的客戶必然會有一些特殊的標識和服務的。比如鑽石卡等等,即便存錢一張芯片卡就可以滿足了。

退一萬步說,他想存成存單,銀行的存單都是有不同限額的呀,普通的整存整取存單10萬元封頂,高一點的必須就要用特種存單了。

還有銀行的存單都是特製的,有自己的專業防偽標示,兌付存單之前需要用存單鑑別儀甄別真偽的,這個也很重要。

最後不要被網上的存單詐騙給哄住了,銀行的客戶信息是要入網的,又不是手工的信息。一般的案例都是有內部人員配合的,自己造假,真是不要太好笑哈。


囡囡在說

1.事件回顧。

為了還債,易門縣六街街道的季某異想天開,竟然用在網上購買的一張19億多元的鉅額定期存單到銀行去取款,把銀行櫃檯工作人員嚇了一大跳,結果把自己搭了“進去”。



季某在網上買的存單。

1月9日12時許,龍泉派出所接到建設銀行易門支行工作人員報警稱:有人在該銀行營業廳使用假存單取款。接到報警後,龍泉派出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將正等待取款的一名男子現場抓獲,當場查獲面值19.48億多的假銀行存單一張。

銀行工作人員何時某告訴民警:櫃檯的工作人員在看到這張19億的存單後,嚇了一大跳,立即向他報告,他在查看了這張鉅額存單後,發現存單有許多偽造的痕跡,銀行系統內也沒有該存單的記錄,確定該存單是偽造的,於是報警。

目前,犯罪嫌疑人季某因涉嫌金融憑證詐騙被易門縣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審,案件正在辦理當中。



2.男子會怎麼判?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兀以上五十萬兀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估計男子這個19億的存單會判得不輕。

那個製假並售賣銀行支票的人,是不是要加倍判刑?



3.有沒有人制假銀行憑證並詐騙成功的?

以下報道來自新華社

狂騙近5億,2003年陝西最大金融詐騙案。

銀行“蛀蟲”和“外賊”內外勾結,採取高息誘存、偽造票證印籤等方式搞金融詐騙,製造了建國以來我省最大的一起特大金融詐騙案,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開庭審理周利民、劉怡冰、嶽軍、李小進等12名被告金融憑證詐騙、詐騙、偽造公司印章、偽造金融憑證、窩藏、包庇犯罪一案。

兩銀行“蛀蟲”瘋狂偽造存單。

35歲的周利民和劉怡冰(女)是這起特大金融詐騙案的主角。1996年初,時任中國建設銀行西安市分行北郊支行自強西路辦事處主任的被告人周利民,與該辦事處信貸內勤劉怡冰預謀後,決定以高息存款為誘餌,用虛假金融憑證詐騙儲戶存款。周利民、劉怡冰採用私拿空白存單、私蓋印鑑、給儲戶出具“大頭小尾”存單,騙取儲戶存款。後來,劉怡冰又採用指使被告人劉益寧從建設銀行西安市分行印刷廠竊取半成品空白存單、非法制作假存單的手段騙取存款。自1996年初至2000年10月,周利民、劉怡冰以高息存款為誘餌,用偽造的金融憑證、虛假

承諾書等手段,騙取個人存款6237萬多元,支付高息755萬多元;騙取公司、企業等存款單位的存款43106萬元,支付高息1691萬多元,案發前歸還28467萬元。

兩犯分別逃往香港印尼後被抓。

周、劉二人將所獲贓款12306萬多元非法轉給其“關係單位”及個人使用外,還大肆進行揮霍和佔用。其中周利民註冊成立了陝西福星連鎖便利店,給其前妻的公司使用了贓款50萬元,並給妻子購買了一輛富康小轎車,還先後6次攜家人到國外旅遊,並用贓款賭博。而劉怡冰則註冊成立了西安新達誠汽車租賃公司,購買了20輛汽車經營,併購買了住房兩套,還給自己“裝備”了一輛凌志牌小轎車。此案偵破後,從周利民處追回贓款104萬餘元,汽車3輛,從劉怡冰處則追回汽車16輛、住房2套。

1998年12月,周利民辦理了化名“黃志偉”的港澳通行證。2000年10月,周利民逃往香港,2001年7月被抓。劉怡冰則化名劉吳芳,2000年10月出逃國外,2001年8月在印尼被抓。

詐騙幫兇紛紛落網。

為非法制作假存單,劉怡冰找到被告人原陝西秦奮物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張憲忠,張安排下屬在該公司製作假存單。兩年內共製作假存單32張,面額高達1.3億餘元。這些贓款中張憲忠個人用了1087萬元。為私刻公章,劉怡冰還找到陝西鴻盛汽車租賃公司經理嶽軍。嶽軍指使公司職員趙辦理,趙通過他人印製了空白的定期存單、空白存款證實書,又根據嶽軍提供的印模,私刻了嶽軍要求刻制的印籤。後來,周、劉通過被告人嶽軍及李勃、董浩、金暹東、李小進、趙私刻存款單位的印模。被告人省建築校辦企業公司經理王能顯、劉益寧在明知周利民負案在逃的情況下,還為其通風報信;被告郭茂在公安機關將嶽軍抓獲後,幫其轉移工具。

2000年9月、10月,嶽軍和工商銀行解放路支行儲蓄所代辦員李小進等人預謀商定,以高息為誘餌,用偽造存單的手段騙取儲戶存款,共作案16次,騙取儲戶存款600餘萬元。嶽軍等把這些贓款用於個人開辦公司,購買住房等。破案後,追回汽車12輛,住房兩套,贓款32萬餘元。

調查任務繁重採取“投影”舉證。

由於此案涉及人員多、案情複雜,昨日的庭審採用了刑事案件法庭示證系統,每一份證據都投影在兩個大屏幕上。周利民被指控犯有金融憑證詐騙罪和詐騙罪,劉怡冰被指控犯有金融票證詐騙罪,其餘人分別被以相應的罪名起訴。庭審中,被檢察官指控詐騙近3億、給國家造成損失2億多的周利民竟自稱自己不是有意犯罪。而外表瘦弱的劉怡冰則讓人難以想到她是一個詐騙1億多元的“蛀蟲”。昨日的庭審有100多名群眾旁聽了此案。法庭將進行3天庭審後擇日宣判。(綜合新華社消息)



90後行長



象棋銀川府迷弟

1、案件起因和最新進展,該男子想錢想瘋了!


1月9日,雲南玉溪易門縣,一名男子為了還債,花166元網購了一張19億元的定期存單,到銀行取款,把銀行櫃檯工作人員嚇了一跳。

銀行工作人員經過查詢,發現這張單據是假的,隨即報警。警察接過銀行工作人員遞來的單據後,這名男子開始搶奪,想搶去吞掉。

警方:“問他怎麼來的,他說網絡上買的,用了100多塊錢買的。問他是想錢想瘋了嗎,他說差不多。”

目前,該男子已被依法取保候審,案件正在辦理中。

2、至於我怎麼看?必須要從這名男子和銀行櫃員的兩個角度來看。




作為普通百姓,我為這個男子感到可惜,只不過是因為蓋房子被人催欠款,導致一失足成千古恨,至少蹲個一兩年應該沒什麼懸念,是條文規定,這可是巨大金額詐騙。可惜了,家裡應該有老有小,沒有後悔藥,犯了錯必須要受到懲罰。這麼男子應該是金融知識薄弱,甚至可以說見識都較少,他應該完全不知道十幾億是什麼概念,銀行櫃員的一個錢箱裝滿充其量是三百萬左右,還得分錢箱的大小,你拿十幾億的支票去取錢,難道是要把銀行搬走?一個支行的整體存款也就百億甚至更低,你個人存進去有十幾億,支行行長不得把你供起來?這裡都不需要去分析銀行辦理存單和支取存單的手續了,不過只要是開具了存單,銀行肯定有憑證留底,系統上肯定要記錄,後臺也會留存紙質資料,說實話,如果真的有人存了十幾億,這個營業網點的工作人員應該可以受到支行甚至分行級別的嘉賞了。另外,個人覺得最應該受到懲罰的應該是製造假存單的人,製造假存單的人不僅業務知識不熟,銀行知識不熟,還出來害人,他們應該是為製造假支票,假存單買單。






銀行小狗

1、網上花一百多塊買一張大額存單,金額19億,就真敢去銀行提款,銀行必須得報警。說這人智商有問題、傻、蠢、沒常識,都對。

2、人是錢痴,為此幹什麼瘋狂事都正常,我們嘲笑這個人,只因為他幹得太露骨太直接太不含蓄,沒有技術含量,容易被揭穿。但細想一下,我們可能只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吧。我舉幾個例子:

3、e租寶的賠償至今沒完結,這些投資人裡有多少真正瞭解e租寶的業務模式呢?有多少人清楚融資租賃是什麼業務,這個業務的規模有多大,行業老大在其中的佔比,e租寶在行業中的地位能否支撐他所說的業務量?這些人只是更高級的錢痴。

4、還有更厲害的,比如錢寶的投資人,公司創始人都自首了,都招認了,一幫真金白銀扔進去的人還在堅持信仰,認為錢寶的業務好,還在繼續拉客。這樣的人分兩類,一類人很壞,他們把水攪混要拉新進來的韭菜入場,自己有減少虧損的希望,第二類人完全就是蠢貨,被賣了還輸錢,跟直接去銀行存款的這位比起來,段位也搞不了多少。

5、心理學上講,如果你想用常識來說服一個人是很難的,怎麼辦?你把他拉到群體中,他很快被感染受蠱惑進而喜愛並信仰,比如傳銷就是這麼幹的。而大多數人用假裝很懂的方式加入某種掙錢的事業中,並相互影響,而其中多數人並沒有任何專業的認知能力,所以很多人炒股、買基金、炒房或者炒幣,結果只能做一個割了漲漲了割的韭菜。但我們有嘲笑這個拿著假存單去取錢的人,因為我們是更專業、有組織的錢痴。


大貓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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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發經過

二、什麼是金融憑證詐騙罪

金融憑證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使用偽造、變造的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 規定,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並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結合本案來看季某明知金融憑證系偽造的情況下,仍然到銀行進行取款的行為已經違法,所幸其詐騙伎倆被當場識破,未造成損失,

要知道十九億!

三、幹什麼都需要點腦子

首先我們不評價季某的法律責任,單純從常識上來說,19億的鉅額存單,沒事你不能整的數額小點嗎?別說19億,1.9億都嫌大了。

你弄個190萬什麼的還行,也許銀行工作人員並不會覺得奇怪,但是試問馬雲、馬化騰都不一定能一下拿出19億的存單來,事實證明,這個社會幹什麼都需要點腦子,否則連想犯罪,都可能只是笑話一場。


麋鹿說法

一看這個人就是個騙子啊,19億什麼概念,普通人怎麼會有19億?這鉅額一看都來路不明,肯定要報警了!對此你們覺得呢?


演員任濤

1、銀行卡上的每一筆存款、銀行的存摺及存單,在你存入款項時都會自動生成一個數字編碼,記入系統,我們到銀行取款時刷卡及輸入存單的賬號就是在查詢系統裡是否存在這筆存款;有人想說那假設我有一張真實的存單,在模仿一張假的上面記錄真實存單的賬號,是否可以到銀行取款兩次,這裡要說明的是你想太多了;銀行存單上面設置的防偽技術不比人民幣的防偽技術低,且每張存單上面都有辦理是網點的公章、私章,你要模仿的除了紙質上防偽技術還有私刻一致的私章、公章(這是一個重罪),難度不小,如果你的模仿克隆能力假設已經可以做出以假亂真,讓銀行櫃面,系統都識別不出來了,那麼你也無須製造假存單了,直接可以去製造假幣了,還更安全;此外就算你真的逆天了,以假亂真,騙過所有人,那麼你這個存單對應的賬號就在銀行系統裡對應的狀態是已結清,即使過後你在拿真的存單過來,查詢到的也是已兌付,當然此時你可以大鬧銀行,但更多的可能是深入調查後,你將面臨著牢獄之災。

2、為什麼說哀其不幸呢?我想季某應該是一個沒有受過完整教育的人,甚至可能智商有一定的問題,因為只要是一個正常的人,絕不可能做出以上的事情來,但是他的問題不僅僅是他一個人自身的問題,是整個時代的問題,因為他成長年代,受於我們國力所限,無法給他普及他所應當知道的一些基本常識及法律意識,對於法律基本敬畏的無知,最終使得自己面臨牢獄之災;

3、為什麼說怒其不爭,中國人大部分都是勤勞樸素,艱苦奮鬥的人,縱然有時代因素的影響,或許導致對法律的漠視、無知,但是大家更多的是靠自己勤勞的雙手創造屬於自己美好的幸福生活,而不是妄想通過一張存單來詐騙不勞而獲,所以說怒其不爭。

以上僅為個人看法,有不同看法分享的,歡迎在評論裡留言,一起討論!


鯉行者

我在銀行幹過十多年後來買斷了,還恰好是建行,看到這件事感覺就是好笑。

咱假設他的存單是合法的他能把事辦成會出現啥情況。

印象裡,如果是百元鈔五十元鈔混合的,二百萬現金就得裝一麻袋,近百斤的份量總是有的。

那麼,二十億會裝多少麻袋?答案是一千麻袋。

假設錢真取出來了,那就得用平頭去拉,然後還得僱裝卸工。

那是最大面額為百元的人民幣,那不是大街上賣的那面值上億的那種錢啊!

這哥們一看就是窮出身哪,不光不知道十九億鈔票有多重,自己幾斤幾兩都不知道啊。

若按涉案金額入刑,十九個億啊,可真是給自己找了個後半輩子吃飯的地方。

另外,哪家商業銀行會有十九億的庫存現金?!

真能提出來,那得去人民銀行國庫現拉去,弄一個班或一個排的武警,一個車隊,武裝押運,拿霰彈槍的保安公司都得靠邊站!

最為關鍵的是,你不知道銀行有底賬嗎?都在電腦裡存著呢!那不是你拿個白條就能拉出來的一車河流沙啊!

所以,這哥們就是來搞笑的,可你這麼搞笑就不怕把自己玩死嗎?!

網上一句話叫腦子是個好東西,可那哥們你那腦袋是讓門弓子抽了吧!


我是老哲


男子持19億鉅額存單建設銀行取款,銀行工作人員馬上報警:典型的“窮+無知+貪婪+僥倖+犯罪心理”上演了2018年“最搞笑的犯罪事件”


我們在笑這位男子的無知、貪婪的同時,我們也要深思更大的“社會問題”,比如為什麼會從網絡上“買到這張19億多元的鉅額定期存單”?如果不是“這種一個男子傻到去銀行兌換”,那麼,類似這種鉅額假存單,如果落到“專業詐騙人手裡”,就會發現一系統的經濟詐騙,受傷害的將會是許多人……這才是可怕的地方……


一、男子的行為性質與該男子的‘智商問題’都是明擺的,所以,對於這個男子的行為事件,我們頂多也就是一“笑”,但絕不能“而已”,最可怕的是:他為什麼這麼幹?他如何能在網絡上“買到假的鉅額定期存單”????


如果我們沒有猜錯的話,這張鉅額假存單,莫不是在“某淘”下買的嗎?這個某淘上一直就常被網友說:你想買啥……都可以找某淘,這和真不假,那麼這個事件,是不是上升到:為什麼有人敢在網絡上賣這假鉅額存款單,賣多少久了?而又有多少人因此受騙上當?


而事實上:到事件發生為止,竟然沒有人或媒體單位來追究這個:在網絡上賣假鉅額存單的“販子”,為什麼?還有這是哪家的網絡平臺,這還需要“為之保密嗎?”


二、事實上:網絡販賣這些“犯罪工具”的人更可狠,這種商業鏈條一定要深挖,嚴打,一旦這些犯罪工具流竄,下次就不是“去銀行兌換鉅額存單”的笑話了,而可能是某某企業,某某群體跳樓了……



三、這個事件看似“搞笑”,但充份體現了一個典型的社會群體特質:窮+無知+貪婪+僥倖+犯罪心理”:


社會壓力越來越大,而很多人不僅不思考如何改變自己的思維,不僅封閉自我,拒絕成長,而且還“因為窮,因為壓力,不自強,反而琢磨如何快富,並且認為自己是世界上最聰明的人,不惜犯罪,試圖僥倖幹一次,可以享受一輩子……傳銷的人就是這類一群人……


四、我們總是看到:嘲笑別人,總是認為自己多聰明,自已想法多高明,其實很多人與這個“搞笑的男子一個樣”:窮+無知+貪婪+僥倖,加上一點犯罪心理“想幹一次,這輩子就可以享福了……”想得美……


這就是社會的現實,所以我們一方面要回避身邊這類人,儘量遠離這類特質的人,另一方面要加強自己的提升,儘快讓自己自強,努力適應這個快速發展的時代,因為越來越多的人無法活下去了,這種“看似搞笑的犯罪”事件會越來越多,過年了,都小心行事……

人不管生活多難,都要努力自強,世界是公平的:我們不僅要肢體上勤勞即肯吃苦,更要‘腦力上,思維上’勤勞,特別是在互聯網時代,思維的勤勞比體力更重要。千萬不要試圖“一夜暴富,不要有幹一下子,就可要享受一輩子的想法”,不論是此事件,還是傳銷的人群,都是“窮+無知+貪婪+僥倖+犯罪心理”的表現。


此男子可能一時“犯傻”,但是網絡賣假鉅額存單的那些人卻是“一直在作惡”,所以,一定要嚴打……特別是嚴打互聯網犯罪,比如販賣個人數據的這些,危害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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