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存款十萬,三年後取款時,定期變成了活期,這中間的利息誰承擔,建行有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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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給大家說一個真實的案例吧,時間發生在我上班的第一年。

某天我在接櫃的時候,一位大爺走進了我們行,拿出身份證和一張存單想辦理取款業務。我一看是定活兩便存單,且金額恰好為10萬元,隨即為其辦理,大家都知道定活兩便的利息要遠低於定期存款利息。大爺拿到錢以後,就說利息不對,一口咬定自己當時存的是3年定期,非要我們給他補齊利息。因為當時為大爺辦理存款業務的櫃員已經不在我們支行,與其電話聯繫後也記不太清當時的具體情況,但是他也說當時肯定是大爺要求辦理定活兩便存款業務的。因銀行監控錄像只保留半年,我們也沒有影像資料進行進一步查證,可以說是非常棘手!大爺一直在我們銀行大廳吵鬧不休,行長一直安撫不下他的情緒,最後請示上級行領導以後,將其先請到行長辦公室,從我們銀行網點費用支出裡面為其補全了所少的那部分利息。

這個案例其實很普通,在現實中也經常遇到。具體到建行這個題來說,存款10萬放在建行3年,客戶以為是定期存款,而實際上存的卻是活期存款,這種時間比較久遠的業務,根本沒有影像資料進行考證,只能雙方各執一詞,我想說建行肯定是有責任的,但客戶也絕不會一點責任都沒有,甚至不排除部分不法客戶存在騙息的情況。但是,多數銀行都會補齊中間的利息差,畢竟還要繼續營業,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也希望監管機構以後出臺相應的措施,能夠同時保障銀行和儲戶的合法權益!


銀行小學生


朋友們好!依照題目中所談的定期變活期,明確的講:應該分為以下幾種情況,分別確定責任!


下面給朋友們詳細例舉一下:

第一,在建行存款10萬,辦理時因疏忽,未辦理定存!銀行無責!

第二,辦理了定存,但並非三年,而是三年以下,不含三年,未辦理自動轉存,銀行按定存到期後自動轉為活期,銀行無責!

第三,辦理了三年定期到期未取,自動轉為活期,銀行無責!

第四,辦理了三年定期,銀行出錯,則銀行定責任!可要求賠償!

第五,辦理了三年定期,系統出錯!可核查後要求,更正補償!

第六,存款時受誤導,造成定期變活期或定存款變其它!可核實後,追查責任,要求賠償!

綜上所述,不同情況可區別對待!在銀行存儲款,會有相應的,影音記錄同時,活期與定有單據不同!建議前往銀行詳細核對查證後,以不同情況認真處理!


定期變活期,存款變理財的確時有發生,所以提醒朋友們一定要認真核對,一旦出錯,在事實明確的基礎上,要勇於維護自身的權益!

定存變活期,存款變理財,許多朋友都碰到過!造成了巨大的損失!耗費了許多精力!有切身的體會!歡迎留言和朋友們分享您的體驗,共享多贏!


理財迦


存款十萬三年定期,存單上會有詳細記錄的,包抬起息日期,到期日期以及利率年限,如果沒有到期,銀行肯定會按活期計息,到期的話,不會有爭議的,如果到期了,銀行按活期計息,那麼銀行就違約了,銀行該負責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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