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鄉羌寨裡的司法所長

——記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員劉萍

理縣薛城司法所辦公室裡,劉萍端坐在電腦桌前,眼睛盯著屏幕,手指快速點擊著鼠標。從事人民調解相關工作19年,2012年,劉萍正式擔任薛城司法所所長,雖是一所之長,但整個司法所只有她一名正式幹警,幾乎每件事都需要她親力親為。但是,劉萍一直堅信:只要甘願磨破嘴、跑斷腿,就沒有化解不了的矛盾糾紛。

2015年,理縣箭山村村民曹立(化名)在若爾蓋縣打工時,不幸被工地高壓線擊中致死,家屬悲痛萬分,在司法所哭鬧不止。“聽我講!死者為大,我們能不能將死者安頓好,再談賠償的問題?”曹家人聽劉萍這一席話,頓時停止了哭泣。看家屬情緒逐漸穩定,劉萍馬上轉身對施工方說,讓他們儘快拿出賠償標準。經過長達半個月的協商,施工方同意給付56萬元賠償。劉萍以為這件事總算有了比較圓滿的結局。讓她沒想到的是,曹立的妻子和父母又為如何分配這56萬元產生了矛盾糾紛,施工方也因為不知該將賠償金支付給誰,使賠償陷入僵局。

劉萍找到曹家人,反覆給雙方做工作。起初雙方都不讓步,女方母親甚至以當初出了嫁妝為由,為女兒爭取更多賠償金。潑辣耿直的劉萍直言:“你們提出的要求是不合理的,一件事歸一件事。曹家養個兒子不容易,現在出事了,哪個不傷心?你們要是胡攪蠻纏,最終也得不到合理的賠付。”一席話讓曹立的妻子不再作聲。隨後,劉萍又勸說他們要好好撫養孩子,不要再互相爭鬥,兩家人都流下了眼淚。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曹立的父母獲賠償金10萬元;妻子10萬元,6萬元作為死者的喪葬費,20萬元作為小孩的撫養教育費,直至滿18歲。

19年來,劉萍已記不得下個多少鄉鎮,去過多少老百姓的家,她感覺自己像陀螺一樣不停地轉動著。“當然,我也想更多年輕人加入到人民調解隊伍中來,充實和壯大這支隊伍,讓老百姓始終有一個講理講法的地方。”48歲的劉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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